这件事就发生在2025年12月2号晚上11点多。
34岁的刘女士本来只是去店里修脚,结果被人推荐,额外加了一个背部护理。
给她服务的是43岁的男技师张某,穿着店里的工装,用的是店里的毛巾,说的也是店里的话术,全程就在店里的包间里操作,当时没有第三个人在场,也没人能随时进来。
后来警方介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直接认定这是猥亵,把张某拘留了4天。
店里第二天就把人开除了,还赶紧发了个声明,说这全是张某的个人行为,合同里写好了责任自己承担,跟店里没关系。
但法律根本不是这么算的。
《民法典》第1191条写得明明白白:员工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上做的事,单位必须先承担责任。
穿工装、在包间、用店里的流程和用品——这怎么可能是个人行为?明明就是工作行为。
再说这家店,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都没有。
包间只有一个单向监控,顾客连紧急按钮都按不了,做服务之前也没有任何书面确认同意的环节。
更离谱的是,这个张某才入职一两个月,店里到底有没有做过背景调查,都是个问号。
大家可能不知道,全国有九千多家郑远元门店,大部分都是加盟的。
总部只管品牌,不管人;加盟商招人,根本不查有没有前科。
培训也只教怎么推销项目,不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没人监管,也不用报备。
整个监管也是一团乱。
卫健委说这不算医疗行为,人社部说这是技能工种,市监局只能管管退款投诉,公安只管抓人处罚。
愣是没人站出来定个底线:只要是上手接触身体的服务,必须怎么记录、怎么审核、怎么制止危险。
还有人说风凉话:“她为什么要选男技师?”
这话真的没道理。
谁去修脚还得提前查技师档案?大家信任连锁品牌,不就是图它正规、安全吗?
结果所谓的规范,就只是贴在墙上的一张纸。
刘女士根本没想闹上热搜,她就想要一个公道、一点医药费、一次心理疏导,还有一句真诚的回应。
可到现在,店里一分钱没赔,也没公开任何整改措施,连一句最基本的“我们错了”都没有。
安全从来不是靠运气,更不是靠顾客自己处处提防。
你开门做生意,就该把安全底线守好,把风险挡住,把顾客保护好。
结果呢?
郑远元,这么大的正规连锁,男技师当众猥亵,门店却说:跟我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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