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发布
3月12日,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在进境邮寄渠道查获1件虎爪甲组织制品。
该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在对进境邮件实施机检查验时,发现一个邮件图像显示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包裹内有疑似动物爪甲制品1件。经专业机构鉴定,该物品为虎的爪甲组织。
虎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列明保护物种,在我国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海关已暂扣该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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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 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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