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评估和教育安置工作,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开展2026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转学)评估安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评估申请对象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相关医学证明的邛崃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符合在邛就读条件的随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如下:
1.小一入学学生:原则上幼升小为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有小学入学需求的残疾儿童。
2.小升初入学学生: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12周岁、有初中入学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
3.初升高入学学生: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有意愿就读邛崃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职高班的残疾少年。
4.其他需要进行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申请、评估流程
(一)第一阶段:信息登记
1.初中入学:拟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于4月10日前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云平台(http://www.cdtjyun.cn/)“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信息登记平台”模块(以下简称“评估平台”)向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于4月17日前完成第一批入学评估。其他有评估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也可于4月20日—24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5月20日前完成反馈评估结果。
2.小学入学:拟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于4月17日前通过“评估平台”向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于4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入学评估。其他有评估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也可于5月6日—1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8日前完成反馈评估结果。
3.初升高入学学生: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拟就读邛崃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职高班的残疾少年法定监护人于4月10日前到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邛崃市文君街道惠民路74号)现场向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于4月17日前完成入学评估。5月20日前完成反馈评估结果。
温馨提示:对线上登记有困难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可到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或学生现就读学校(园)咨询和完成线上申请登记。
(二)第二阶段:资料审核
残疾学生家长通过“评估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邛崃市教育局和资源中心将进一步比对学生信息,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并及时告知家长审核结果和线下入学评估时间。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残疾儿童少年相关资料审核,按照先审核再评估的流程开展工作。
(三)第三阶段:教育评估
1.资料审核通过后,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请对象进行现场教育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出具安置建议书,明确随班就读、特教学校(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入学方式。具体评估时间以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电话通知为准。
2.现场评估时需提交的资料:
(1)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有残疾证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残疾儿童少年1寸证件照2张。
3.评估地点: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邛崃市文君街道惠民路74号)
三、教育安置
邛崃市教育局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具的安置建议书,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情况,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出具教育安置意见书。
四、结果反馈
1.残疾儿童少年学位安置结果在“义教平台”和“评估平台”同步发布,监护人可通过任一平台查询,6月15日小学入学查看安置结果,7月2日初中入学查看安置结果。
2.针对转学或其他情况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安置结果,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
黄老师:13980511512
王老师:13540470269
张老师:13980416997
来源 | 基础教育科
编辑 | 杨鑫
初审 | 高逊
复审 | 王红兵
终审 | 张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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