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李军 杨骞
武汉男子徐某在汉口居民区内,在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情况下,非法储存30只瓶装液化石油气。3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武汉市江汉区城管执法局暂扣瓶装气,当地警方还因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对徐某拘留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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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上午,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华安里复兴五村340号民房中,查获瓶装液化石油气30瓶。经现场调查,30只瓶装液化气是由居民徐某存放在民房中的。该民房通风条件差,周围环境复杂,民房内也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具备储存大量液化石油气的条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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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居民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责令徐某限期整改,当场将30只瓶装液化气暂扣,并将徐某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经公安机关查实,徐某确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遂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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