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山阴县“2·7”爆炸事故、应县“2·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铁锤行动,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健全责任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发展根基

(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健全落实领导包联、巡视巡察、常态督导、反馈交办、定期约谈“五项工作机制”和月调度、季约谈机制。党政领导定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带头落实矿山包保等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各级安委办每季度组织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会商研判,各专委会每季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动态明确新兴业态和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要加强常态化现场巡查和重点时段驻矿盯守,对发现矿山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推送相关职责部门。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实施检查考核。组织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实行“无监控不作业”,开展视频“反三违”,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督检考管理办法。按照批准备案的督检考计划,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开展巡查检查,采取“问题通报、发函督促、暗访、拍摄隐患场景”等方式,推动“一行一域”系统性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二、坚持预防为先,完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五)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在编制国土空间、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规划时,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等制度,严把竣工验收关和安全准入关。

(六)构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汇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数据资源。推动高速公路较高以上风险路段全部安装监测预警设施。推动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实现电焊机“加芯赋码”管理。鼓励社会单位应用数字技术开展消防工作。

(七)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对企业自查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处罚。在高危行业领域开展专家指导帮扶。安责险承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预算费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公开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八)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现场+线上”年度执法计划,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执法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一案双罚”等措施,同时实行“一患双查”,指导基层提高执法质效。对关闭、破坏涉及安全生产的监控报警设备,以及信息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对督检考过程中拍摄的安全隐患场景,要在安全生产会议上播放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及时对事故灾害进行复盘剖析。发生一般事故及典型事故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同时发生事故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

三、聚焦治本攻坚,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十)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十大行动”,部门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占比等主要指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数智化转型、老旧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退出。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靶向治理”。

(十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靶向治理”

1.煤矿。持续抓好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认真宣贯执行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推广夯实老旧煤矿基础管理、提升执法质效、完善行刑衔接和矿山标杆企业经验做法,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落实矿山安全风险清单,加强不放心矿井和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强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及成果应用,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精准治理。常态化开展“体检式”精查,加快“电子哨兵”系统建设,持续推行“无视频监控不作业”“电子围栏”,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煤矿智能化改造,年底前再建成6座智能化煤矿。

2.交通运输。深化运用企业动态监控数据,提升“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营运车辆在线管控效力。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评估,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组织开展“百吨王”货车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从严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开展路面巡查检查和车辆(营运证)年度审验时,对车载气瓶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手续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客车径路道口平改立工作。

3.危险化学品。落实防范化工安全风险十条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严格化工园区公布认定,对第二批已认定化工园区进行复核。持续推进化工老旧装置更新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改造。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对油库、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4.非煤矿山。制定辖区内非煤矿山关闭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实施方案,规范开展非煤矿山初步设计审查、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生产能力核定等工作。按照《山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指导意见》,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标准及评分办法,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

5.建筑施工。深入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以及高边坡施工、围堰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及高风险作业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盯紧不放、一抓到底、跟踪整改,重点突出对高空施工作业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模架支撑及基坑(土方)开挖等关键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特别是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全面推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管理。紧盯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等经营性自建房,实施“一栋一策”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6.城镇燃气。持续深化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确保用新退旧到位,强化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等行为。紧盯商住混合体、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违规用气行为,推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紧急切断阀等防护设施。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黑瓶、黑窝点”。推动供气企业开展安全用气的宣传培训和入户检查。

7.消防。深入开展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一楼一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整改。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文博场所、公共娱乐等重点场所和“下店上宅”“三合一”“多合一”经营性自建房,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性装修材料、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小火亡人”。

8.冶金工贸。聚焦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健全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重点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涉粉作业3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轻工重点企业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数字化监管试点工作。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四、立足固本强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十二)健全防灾减灾协同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灾害天气预警预报,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成果应用和动态更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灾害高风险期集中办公和联合值守。严格执行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活动。

(十三)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1.森林草原火灾。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六个能力”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规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消防通道、隔离带、高点监控和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出台现场指挥部工作细则,逐步培养3—5名市级专业指挥人员、2—3名县级专业指挥人员。

2.水旱灾害。推进桑干河、恢河等重点河流防洪能力提升,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实施雨水管渠提标改造,“一点一策”治理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下穿桥涵等易积水点,对排洪河道、城市低洼易涝点等重点区域实行挂牌责任制。健全完善气象“31631”精细化预报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统筹做好抗旱工作。

3.地震灾害。健全地震监测预警体系,拓展地震预警在矿山、能源等行业的应用。继续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抗震改造。修订地震灾害应对行动清单,扎实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调查评估和标准化建设。

4.地质灾害。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动态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全面实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

(十四)健全农村应急消防组织体系。完善乡镇、农村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农村消防、自建房、燃气、用电等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连片村寨、传统村落、民宿、“三合一”场所。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路改,配套建设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推广独立烟感等技防设施。建强乡镇专职队、村社志愿队与微型消防站,普及消防宣传与实操演练。

五、对标实战需求,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五)完善法规预案体系。严格落实《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出台《朔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启动新一轮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程序及评估论证机制运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和评估。

(十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强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特勤力量、灭火救援专业队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重新核定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初起火灾“打早打小”能力,拓展“低空+应急救援”场景应用。

(十七)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健全“市、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优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结构,备足基础装备,加强专业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制定出台《市级救灾物资超期处置管理办法》。

六、强化规划引领,系统擘画应急管理新蓝图

(十八)高标准编制实施“十五五”规划。对标对表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先进地市做法,认真编制《朔州市“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部署一批夯基垒台、支撑长远的重点工程和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以规划引领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十九)强化重点工程与机制保障。建立规划实施年度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聚焦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能力、基层基础建设、消防水源等关键领域,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配置,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七、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

(二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建设。制定出台朔州市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乡镇(街道)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及消防日常工作的内设机构、设立应急消防工作岗。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有关方面力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二十一)提升人员能力素质。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培训班,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换届后新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各重点行业领域对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尚未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的行业领域,要进行全覆盖培训。企业加强全员安全培训。

(二十二)加强科技信息支撑。深化“久安”大模型应用,持续推进“智慧应急”“智慧消防”建设。推动拍图识隐患等AI辅助监管执法系统建设。强化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应用,加强多灾易灾偏远乡村卫星电话等保底通信设备配备,推动解决“三断”极端情况下通信失联问题。

(二十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宣传计划,在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新媒体常态化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防范技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