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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王柳钦

近日,辽宁沈阳的高女士向极目新闻反映,2021年10月,她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以下简称“盛京医院”)做了第一次产检并预约了后续的检查,2022年2月,她在盛京医院做了胎儿系统超声等大排畸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脊柱并无异常。2022年6月15日,女儿出生,没想到女儿在核磁检查时被确诊脂肪脊髓脊膜膨出,即“脊柱裂”。事后高女士发现,当时给她做大排畸检查的超声科医生竟没有相关资质。

高女士女儿出生后被确诊“脊柱裂”(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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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士女儿出生后被确诊“脊柱裂”(受访者供图)
脊柱裂导致高女士女儿足踝畸形(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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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裂导致高女士女儿足踝畸形(受访者供图)

女婴出生半年后被确诊“脊柱裂”

3月11日,高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1年10月,她到盛京医院做了第一次产检并预约了后续的检查,2022年2月25日,她在盛京医院做了包括胎儿系统超声在内的大排畸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胎儿“脊柱双光带平行排列,整齐连续”,2022年6月15日,女儿出生。同年12月,女儿在核磁检查时被确诊脂肪脊髓脊膜膨出和椎管内脂肪瘤,即“脊柱裂”,“脊柱裂意味着女儿后期需要多次手术治疗,否则会足踝畸形、大小便失禁,严重的话甚至会导致下半身瘫痪。”

产前彩超显示胎儿脊柱正常(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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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彩超显示胎儿脊柱正常(受访者供图)
产后女儿被确诊脂肪脊髓脊膜膨出(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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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女儿被确诊脂肪脊髓脊膜膨出(受访者供图)

据了解,脊髓脊膜膨出属于先天性神经系统发育障碍,即先天性椎板发育不全。椎板发育不全中间有裂缝,脊髓、脊膜通过裂缝向外膨出,即脊髓脊膜膨出,为新生儿病残、致死重要原因之一,严重损伤儿童身体健康。常见的症状包括下肢麻木无力、足踝畸形、畸形直至瘫痪、可能伴有会阴区感觉障碍、大小便失禁、脊柱侧弯、脑积水性头颅增大等症状。这些症状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患儿的生活质量,可能导致终身残疾甚至死亡。

据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信息,中华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妇产超声学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全国产前诊断专家组医学影像组2022年发表的《超声产前筛查指南》中要求在妊娠20至24+6周筛查的9种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包括:无脑畸形、无叶型前脑无裂畸形、严重脑膜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伴脊髓脊膜膨出等。大排畸(孕20-24 周)主要核心排查上述9大类致死性严重畸形,是胎儿结构筛查的关键。

涉事医师无“大排畸”检查资质

高女士说,事后她和盛京医院沟通时,医院否认了女儿的“脊柱裂”是由于大排畸未检查出导致,她也并未意识到异常,她还在医院继续拍了核磁序列和彩超,“当时我想着女儿已经出生,只想找办法治好她。”2023年9月,高女士带女儿在外省其他医院做了手术。高女士表示,盛京医院免除了她的彩超费用,但她和盛京医院的医生线上交流要求看彩超的原始图像时,对方却迟迟不给答复,这让她意识到可能存在问题,“2022年和后面做的彩超原始图像我到现在都没有看到。”2024年1月,她多方调查发现,当时给她做大排畸的超声科医生当时没有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2024年4月,高女士向沈阳市卫健委提出了投诉,但没有得到回应。2024年8月,她再次进行投诉。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受理告知书显示,2024年12月27日,对于高女士提出的诉求,沈阳市卫健委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将于2025年1月27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2025年1月,高女士接到了沈阳市卫健委的电话通知,对方称已经对盛京医院进行了处罚,但没有提供书面回复。2025年2月,高女士再次向沈阳市信访局提出诉求,要求查看书面处罚结果。2025年3月,高女士终于拿到了结果。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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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处理意见书(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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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处理意见书(受访者供图)

据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信访处理意见书显示:一、市疾控中心于2024年9月18日对医师李某进行立案调查,认定医师李某违反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要求,依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参照《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1版)第257序号第2档,鉴于首次发现,医院安排其产前筛查工作,并且医师李某在从事产前诊断工作之前已经参加辽宁省省级培训考核机构相关的培训学习,经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成绩合格后,获取《产前诊断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符合从事超声产前筛查临床医师的能力要求;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市疾控中心于2024年9月30日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未按规定实施该院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立案调查,认为该院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1版)第412序号第1档,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项,给予该医院:1.警告;2.罚款1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要求,从事产前诊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经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事产前诊断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中加注母婴保健技术(产前诊断类)考核合格。

涉事医院拒提供彩超原始图像

高女士表示,沈阳市卫健委的调查结果仅回应了她的部分诉求,她自始至终还是没有看到盛京医院提供的彩超原始图像,“大排畸的彩超会产生多张切面图像,但医院只提供了三维彩超报告单,原始图像却没有。”2025年4月,她再次向沈阳市卫健委申诉,要求调查处理盛京医院,并请其敦促院方提供彩超原始图像,沈阳市卫健委回复称让盛京医院自行处理,但盛京医院明确表示了拒绝。据2025年6月24日盛京医院的回复内容显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提供此类病案范畴内的电子影像数据复制服务。医院拒绝向患者提供孕期彩超切面影像数据的复制服务,这一做法并非出于欺瞒患者的目的,而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患者对专业性较强的影像数据产生理解误区,从而引发不必要的担忧和误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促进医学事业的发展,以及保护患者和医师双方的权益。

盛京医院回复(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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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医院回复(受访者供图)
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函(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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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函(受访者供图)

2025年10月,高女士向沈阳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据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被申请人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申请人高女士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未予答复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针对申请人的履职申请作出答复处理。2026年2月28日,高女士向沈阳市卫健委询问处理结果,对方称年前已经给了回复意见,但高女士并未收到任何文件。高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对沈阳市卫健委的处罚没有异议,但对盛京医院始终不提供彩超图像的做法无法理解。

3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盛京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负责对外宣传相关工作的人外出了,他会将相关问题记录并转达,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回复。随后,记者致电沈阳市卫健委,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相关事项涉及行政复议,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截至发稿前,该处室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专家称超声检查不能排除所有胎儿畸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同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大排畸彩超图像属于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属于病历资料范围,高女士作为患者,依法享有查阅、复制的权利,医疗机构不得拒绝。

3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咨询了一位长期从事超声影像方面的专家。他表示,超声检查并不能排除所有胎儿畸形,目前根据有关规定,只有无脑畸形、无叶型前脑无裂畸形、严重脑膜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伴脊髓脊膜膨出等9大类致死性严重畸形要求产前必须筛查出,其中“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伴脊髓脊膜膨出”也有其特定的限定条件,并且“脊柱裂”也有隐性和显性之分,如果是隐性脊柱裂,有资质的医生在超声检查时也可能由于孕妇体位不正等原因难以发现,并不是百分之百能筛查出来。至于彩超原始影像医院都会存档保留,一般个人无法调取,有专门的查阅流程,根据每个医院的管理制度而异。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