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今年以来我县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2026年3月18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今年以来我县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2026年3月18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