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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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平

(作者陈平;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遭遇路虎车1分钟8次恶意别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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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清晰记录着路虎车的疯狂:道路畅通无阻,1分钟内8次急刹别停,最后一次直接导致追尾。这样的行为,已远超“路怒”范畴,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挑衅。然而,案件处理却陷入“踢皮球”怪圈:交警认定涉嫌犯罪却不予立案,四次移交案件均被拒绝;当事人自行报案后,又被以“无违法事实”终止调查。近16万元的损失无法理赔,吕先生的维权路,走得比被别停时更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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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费解的是,在完整证据链面前,“没有违法事实”的结论如何站得住脚?从交警队到派出所,从分局到法制支队,案件像烫手山芋被来回推诿,每一次拒绝都有“充分理由”,却唯独忽略了最核心的事实:恶意别停的行为客观存在,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真实发生。执法的本质是维护正义,而非在程序中内耗。当证据清晰到无需辩驳,任何“事实不清”的托词,都是对法治精神的伤害。

值得欣慰的是,上级机关的介入让案件回归正轨。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调查,如今路虎车主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迟来的转机让正义没有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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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治理,不该止于舆论倒逼,而应始于法律亮剑。只有把恶意别车、追逐竞驶、故意制造险情的行为,真正按危险驾驶从严认定、依法追责,让肇事者付出足够代价,才能让方向盘回归理性,让道路回归安全。

对这类明目张胆的恶行,少一点“调解思维”,多一点“法治思维”,才是对公众最好的交代。

(图源:大象新闻、长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