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北交所上市委将召开审议会议,对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请进行审核,公司计划募集资金2.8亿元,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定位
安达股份,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油底壳类和罩盖类等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逆变器壳体和电机壳体等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以及悬置支架等悬挂系统零部件。
主要财务数据
安达股份报告期营业收入在2022-2023年实现了明显增长,2024年虽有小幅回落,但仍维持在9亿元以上的高位;净利润持续增长且在营收回调的背景下仍实现了稳步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并持续扩大,整体财务健康度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安达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71亿元、9.24亿元、9.11亿元、4.7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31.62万元、5752.96万元、5792.21万元、4038.74万元。
细分产品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68,853.42万元、80,512.14万元、74,877.11万元和38,646.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25%、89.29%、84.48%和83.30%。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3,585.90万元、5,607.57万元、9,894.54万元和5,773.00万元,呈较快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悬挂系统及其他零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1,832.68万元、2,464.56万元、1,419.42万元和1,694.48万元,整体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及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1,183.52万元、1,587.73万元、2,436.69万元和282.74万元,主要为公司销售给客户的用于生产新产品的模具及附件,整体规模较小。
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15%、15.00%、16.49%和 17.81%,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低主要取决于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的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规模优势较强,跟客户谈判地位相对较高,同时,公司受到业务规模相比较小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影响所致。
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65%、87.35%、88.66%和84.45%,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两山生态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州产投直接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5,772.38万元、7,523.20万元、8,753.56万元和3,626.9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8%、8.14%、9.61%和7.59%,总体呈先升后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构成,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41.69万元、410.15万元、397.34万元和176.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4%、0.44%、0.44%和0.37%,销售费用率较低且总体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465.97万元、2,127.94万元、2,435.48万元和946.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0%、2.30%、2.67%和1.98%,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职工薪酬和试制费构成,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510.28万元、3,839.29万元、4,881.48万元和2,228.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5%、4.15%、5.36%和4.6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454.44万元、1,145.82万元、1,039.26万元和275.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9%、1.24%、1.14%和0.58%,占比较低且整体呈先升后降趋势。
行业竞争格局
与可比公司竞争情况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湖州产投直接持有公司26.9396%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湖州绿桥及湖州产业基金分别持有公司31.8484%及 2.565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353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湖州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州市国资委持有湖州产投100.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运用
部分风险因素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256.09万元、20,455.63 万元、16,970.11万元和22,162.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1.07%、22.13%、18.62%和23.19%,余额及占比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或相关款项不能收回,从而增加公司资金成本、影响资金周转效率、拖累经营业绩。
2.与现代坦迪斯等主要客户业务合作持续性风险
现代坦迪斯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主要或终端客户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对现代坦迪斯直接或间接销售的收入分别为4,911.95万元、12,876.43万元、15,641.25万元和7,552.04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37%、13.93%、17.17%和15.81%,公司与现代坦迪斯的业务合作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如果该客户的采购需求、经营策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在产品开发能力、产品质量、快速响应能力、大规模生产能力、全球供应链交货能力等方面无法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面临与现代坦迪斯业务合作不稳定、不可持续及被替代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的普及,整车厂为满足消费者日益提高的个性化及换车需求,不断加快新车型的推出以及现有车型的改型频率,同时,新能源车型生命周期相对较短,升级换代的速度相对较快,下游主要客户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公司在主要客户产品开发上投入不足导致新产品定点减少,出现较多已量产项目断点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持续性、公司经营状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65%、87.35%、88.66%和84.45%,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具有重大的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汽车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如果未来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策略改变等情况减少或不再采购公司产品,或主要竞争对手抢占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等,均可能导致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增长放缓、停止甚至下降,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业绩和盈利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监管关于下游市场需求变动趋势和业绩增长持续性的问询重点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创新性的具体体现,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存在将不涉及关键核心工艺且生产制造工艺成熟的部分产品压铸工序和机加工工序委托给外协厂商进行加工的情形。公司以压铸设备的运行时间作为产能利用率的计算依据。(2)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油底壳类和罩盖类等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逆变器壳体和电机壳体等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以及悬置支架等悬挂系统零部件,其中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动力传动系统的铝合金压铸件销售收入占比超80%。(3)公司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21年度的2.04%提升至2024年1-6月的11.16%。
(1)生产模式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现有生产线基本情况,包括品名、数量、购置时间、原值、取得方式、成新率、产能、具体用途、自动化水平以及各生产线对应的主要产品、各期产量、各环节员工配置等情况。②按照产品或服务类型,以流程图形式分别说明各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过程、主要生产环节及生产工艺,关键核心工艺与非关键核心工艺、生产制造工艺成熟与不成熟的划分标准及对应的具体环节,发行人、外协供应商、外采劳务人员分别参与哪些生产经营环节。③说明公司产能利用率计算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异同,能否准确、客观反映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2)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铝合金压铸件销售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①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及对市场空间的测算,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国内、国际的铝合金压铸件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地位情况,发行人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是否呈现萎缩趋势。②结合公司主要产品铝合金压铸件市场的竞争格局,下游客户开拓、供货情况,研发项目进展、专利取得及与同行业对比情况,目前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及新增订单取得情况,说明发行人铝合金压铸件产品销售业绩的稳定性。③结合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份额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竞品对比情况,充分揭示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相关风险及发行人业务拓展的相关风险。④说明“拥有较为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整体的工艺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压铸行业前列”“公司已成为我国压铸行业较为领先的企业之一”是否有充分依据,如无,请删除相关表述。
(3)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销售业绩成长性。请发行人:①说明发行人现有的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与同行业同类产品相比的竞争优劣势。②结合发行人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既有客户生产的相应产品对应的具体车型种类及对应市场空间,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市场竞争格局,发行人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领域的技术、人员储备情况,分析说明客户开拓情况、开拓难点及预计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录时长。③结合上述情况分析说明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业务销售业绩的成长性、可持续性,并充分揭示风险。
(4)技术研发情况及创新性体现。请发行人:①区分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铝合金压铸件、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悬挂系统零部件产品,结合下游客户使用环境、趋势、习惯变化等情况,说明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性能的需求变化情况。②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结合下游需求变化情况,针对性开展研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投入、具体研发成果以及对应的产品、利润情况,说明发行人通过工艺改进、性能优化、技术路线调整等手段对产品更新迭代或者形成新产品情况。③结合新技术及新产品与行业内竞争对手技术或产品对比情况,就相关技术产品相较于国内外竞品是否具备竞争优势进行充分论证说明。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下游市场需求变动趋势及募投项目合理性,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1)“截至2023年末,根据公安部数据统计,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至238辆,但与美国837辆、韩国472辆等全球汽车发达工业国家相比,长期仍具备提升空间。因此,虽然我国已连续多年汽车产销量位居全球第一,我国汽车保有量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对汽车的需求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从而带动公司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市场需求增长。”(2)发行人部分产品市场占有率上升但销售数量下降,比如,2022年至2024年,油底壳国内销量分别是224.17万件、219.32万件、198.49万件,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4.81%、15.62%、17.17%。(3)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36,153.53万元,拟将27,957.44万元用于“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4.35%、96.48%和89.51%,趋于饱和”。(4)2020年10月,安达有限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约定,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原用地性质并结合市场评估,对梦溪路厂区土地使用权(约50亩)进行收回。2025年2月,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说明》:发行人梦溪路厂区土地不存在三年内被收储的计划,其可依据现状继续使用该土地从事工业生产经营。
请发行人:(1)结合不同类型(如传统油车、油电混动、电车)汽车销售变动趋势,量化分析国内汽车保有量增长情况及对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市场需求的影响。(2)说明发行人部分产品销售数量持续下降但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的原因,市场占有率的计算方式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市场地位及未来发展趋势。(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首轮问询回复中发行人关于经营业绩及市场空间测算是否谨慎、客观,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国内、国际的铝合金压铸件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地位情况,发行人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油底壳、罩盖和变速箱壳体等产品是否存在下游市场需求萎缩的风险,发行人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产品是否存在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销售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5)结合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数值递减情况,说明首轮回复中关于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的描述是否真实、准确。(6)结合发行人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出具《说明》与前述协议内容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制定的搬迁预案是否有明确的搬迁地点、方式、时间,能否有效防范三年内土地被回收的风险。(7)结合发行人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变动趋势、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逐渐降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的稳定性等,充分论证说明募资规模及募投项目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募集资金闲置或产能闲置风险。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业绩增长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以及悬挂系统零部件,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4,799.12万元、75,455.52万元、90,172.01万元及45,600.79万元,各期分别同比增长16.45%、19.50%、19.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830.95万元、1,520.85万元、5,173.36万元及3,618.69万元,2022年、2023年分别同比增长-16.94%、240.16%。(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9,958.85万元、16,256.09万元、20,455.63万元及19,264.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14%、21.07%、22.13%及20.54%。(3)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8,704.10万元、14,266.85万元、17,750.47万元及8,537.94万元,占比分别为13.43%、18.91%、19.69%及18.72%。(4)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包括大众集团、上汽集团、山东阿尔泰、上汽大众、中国一汽、上汽通用等,合计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92.95%、87.65%、87.35%及87.34%,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向大众集团、上汽大众及山东阿尔泰等的销售金额逐年增长。(5)山东阿尔泰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发行人2022年新增客户,合作当年即实现大额销售,2022年7月以来销售规模分别为4,911.95万元、12,876.43万元和8,061.57万元,2022年至2024年1-6月各期末对其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47.39万元、4,757.53万元及4,711.87万元,为发行人第一大欠款方。
(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与浄利润变动趋势、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发行人:①区分销售区域,列示主要产品细分产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销售金额、销售单价、销售占比及变动趋势。②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主要客户采购需求、重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下游领域发展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及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发行人业绩增长趋势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③说明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的变动原因,结合产品销量、原材料价格等说明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期间费用、营业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并结合上述内容说明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而归母扣非后净利润下降、2023年归母扣非后净利润增速远超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④说明与山东阿尔泰的业务合作背景,在2022年产生合作、合作当年即实现大额销售、报告期内向其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采购金额与终端市场需求是否匹配;说明阿尔泰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同产品,如存在,说明相同产品销售金额占发行人及阿尔泰的收入的比例,发行人及阿尔泰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发行人向其销售是否稳定、可持续。⑤结合境外客户的获取方式、海关数据、主要境外客户资信情况、海外市场需求及国际关系形势等,详细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外销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⑥结合新老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及变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情形,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背景及稳定性。请发行人:①说明主要客户的类型(如整车厂商、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等)、所在区域及进入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的方式,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年限及稳定性;对比列示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主要下游客户类型、客户生产方式及相应销售占比,结合上述内容详细说明前五大客户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②区分销售区域,列示报告期内向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细分类型、销售金额、销售占比、变动趋势及终端应用领域(如传统能源汽车、混动电车等),结合客户收入规模、同类采购占比、终端适配车型及市场表现情况等,说明向大众集团、上汽大众等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能源汽车,报告期各期销售占比均在80%以上。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运用于客户终端车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型上市时间、是否为客户主要车型、车型销售情况及占客户收入比例等,说明发行人2023年业绩增长来源主要是传统燃油车还是新能源混合动力车;结合终端车型的市场份额、竞争格局等,进一步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②结合报告期及期后国内外传统能源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产销情况及变动趋势,发行人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的具体应用类型(如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及收入实现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及技术迭代情况等分析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淘汰或应用领域受限的风险,经营稳定性是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③说明发行人拓展新能源领域客户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目前主要客户合作情况、收入实现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是否存在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④说明报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订单数量、金额(含税),各期新签合同数量、金额(含税),目前履行中的重要销售合同的起止日期和执行进度,预计确认收入时间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业绩增长的稳定可持续性。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业绩增长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公司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报告期各期,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3.38%、90.35%、81.22%;应用于新能源车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06%、7.88%、16.04%,其中,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收入占比分别为4.75%、6.22%和11.16%。(2)发行人新能源车客户主要为法雷奥集团、大众集团、富奥法雷奥、富特科技、方正电机、上汽集团、北汽集团。(3)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的定点产品数量分别为11个、20个、36个,发行人2024年末在手订单为7,754.60万元,同比下降14.57%。
请发行人:(1)结合新能源车市场竞争格局、发行人客户新能源车型市场占有率及销量增长情况、新能源领域客户拓展情况等,进一步论证发行人新能源领域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2)区分新能源与传统燃油车型,说明定点产品类型、主要客户、收入实现情况及对应终端车型销售情况,定点产品数量上涨而在手订单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定点产品是否为发行人客户主力车型,并量化分析获取项目定点后车型升级换代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3)区分燃油车、混动电车、纯电车,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终端销售区域、终端乘用车品牌及主力车型,并结合终端销售区域乘用车销量增长情况、在手订单、期后新增订单及上述因素等进一步论证发行人经营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风险。(4)进一步量化分析并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对现有业务冲击的风险等业绩变动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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