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发生在三个多月前的“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遭路虎一分钟内8次别停后追尾”一事,在大象新闻公开报道后,最新消息表明,长春市公安局于3月19日已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刑事立案,“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应该说,此一事件已告一段落,作为旁观者或当事人吕先生,接下来只需耐心等待当地警方调查处理结果便可。
不过,这起案件从发生到警方最终立案,其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却颇耐人寻味。
据大象新闻报道披露,吕先生在驾车行驶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遭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情况下,一分钟内连续8次急刹别停,最终追尾”。因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完整视频,作为局外人尚无法判定路虎车司机为何连续8次别停他人正常行驶的车辆,是泄私愤,还是一时冲动,临时起意,这个疑问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出来说明,或者当地警方依法讯问后,方才有详情公开。
只是根据相关报道,这一事情发生后的一波三折,多次反转,让人不能不有更多的怀疑,或者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对人们的疑问给予公开回应。
据相关报道,事情发生后,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但“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后续却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既然现场认定了别停他人车辆8次并造成追尾事故,已“涉嫌危险驾驶”,为何不依规依法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从此后当事人吕先生对媒体披露的相关情况看,交警现场认定“涉嫌危险驾驶”的同时,很可能有其他因素介入。或知道驾驶人的家庭背景,或知道车辆所属人和什么有所关联。以至于“交警称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
除了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不受理案件外,据央视新闻披露,“当事人自行报案后派出所立为行政案件,2月3日朝阳区分局又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
或许因媒体介入,此一事于3月3日方才有了转机。据报道,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于3月3日“通知吕先生,刑事复议认定‘原不予立案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调查”。以及原本被告知立案一个月后才有结果,却在半个月后便有了公开回应,也即前述的刑事立案,也即当地警方“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起事故,为何要历经三个多月,一波三折,才有了当事人想要的结果?
据当事人吕先生所述的“媒体报道后个人信息疑泄露,自己和妻子手机遭自称路虎司机妈妈及陌生电话‘疯狂轰炸’,单位领导、岳父老领导均施压要求和解”,和“早上7点40分起,自称桂林路派出所民警上门敲门”等情况,估计不少人都能明白个一二。
作为当事人吕先生,他或许首先要关心的是,“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以及“近10万元修车费理赔无门”,但透过这件事,青锋相信,更多人更关注此一事件处理的是否公平公正,以及更想知道,路虎车司机为何要在一分钟内别停他人车辆8次?内中究竟有何前因?当地警方不妨在方便时也予以公开回应。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