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云南省盐津县柿子镇的村民,2008年修建柿凤公路,我们为了支持政府工作和家乡发展,明知柿子政府没有相关征地手续,将斯娃坨的地只领取青苗补偿费的情况下无偿提供使用,换来柿子镇政府长达十余年的背信弃义、无底线巧取豪夺,明火执仗的抢劫。
在经历信访、政务信息公开无果后,无奈诉诸社会公义,并希望上级政府管管盐津柿子政府。
2008年,柿子政府副乡长卓亮和白水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柿凤公路扩建,需要用到我们的土地,当我们询问,征地文件、征收范围、相关会议记录和公示时间。卓亮并明确告知没有相关的征收土地手续,让我们支持家乡的发展,只有青苗补助费,并且说了要用多少土地公路扩建的时候才知道,扩建完成后,剩余土地我们继续使用和管理。
青苗补助费(又称青苗补偿费):征用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尚未成熟收获的农作物(如庄稼、蔬菜、果树、苗木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专项经济补偿,仅针对地上农作物的价值损失,不涉及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
后来公路修建完毕后,我们提出复耕土地,政府答复:还要修建围栏和部分围栏和要种树,让我们等等。十多年过去了,乡政府领导也换了,我们也多次提出归还土地诉求,现任的领导就单方面认为我们领取了青苗补助,这个土地已经归属柿子乡政府所有。
直到2025年3月份我们的土地上修建了亿通停车场(管理人员是闵小伟),经营了近五个月就改为了盐津君越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人控股,经询问,白水社区主任宋恩强答复:土地已经征收,不能使用这块土地,并且停车场属于集体经济联合社经营的,但对后来改为租车行一事不清楚。
2025年10月,我们推举贾相贵为信访代表,向盐津县信访局递交材料,提出三项合法诉求:1.核查2008年柿凤公路实际征地范围,归还未用于修路的剩余土地,按当年标准补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全部款项,并出具补偿明细与合法依据;2.对2025年3月无理拒绝我们复耕申请的行政行为作出合理解释;3.核查时任及现任相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对不当履职行为书面告知。
柿子镇政府的信访答复,颠倒黑白、公然造假、敷衍塞责:
一方面谎称我们土地已领取土地及青苗赔偿款,强行认定剩余土地在征用范围、归政府所有,驳回我们补发补偿、恢复耕种的合法诉求;
另一方面又将征地合法手续的问题,推诿给盐津县自然资源局,企图推卸违法责任。
而他们没想到是我们在提交信访材料的同时,已同步向盐津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得到的回复是:根本没有此项征地信息!
合法征收土地,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柿子镇政府从一开始就无任何审批手续,所谓征地本就是彻头彻尾的违法强占,自然资源局又怎会有相关档案?我们对信息公开的结果早有预料,却没料到镇政府能如此肆无忌惮地造假欺民!
柿子镇政府相关领导,精准拿捏了我们农民淳朴、善良、支持家乡的心理,用青苗补助费和一句用完即还的空头承诺,就骗取了我们的土地;随后背弃信义、违法霸占,再打着集体经济的幌子,将农民土地转为私人经营牟利,用行政权力把百姓资产侵吞为私人利益!
我们是无权无势的农民,我们穷、我们弱,但我们绝不是傻!
柿子镇政府如此执政,是视国家法律为无物,是视农民权益为草芥,是违法乱纪,是严重践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给党和国家抹黑!
信访无果、信息公开无果,我们走投无路,只得诉诸社会公义,强烈恳请上级政府管管盐津县柿子镇政府。
此文将授权相关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天涯、小黄书、网易号等同步刊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不是抹黑家长政府,我们要向人民告状。我们也将选出代表远赴国家信访局,向党和国家告状,让领导们看看,柿子政府把一群淳朴、无私的老百姓逼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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