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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梅向荣涉嫌挪用律师费用进行外部融资及违规担保的消息在网络快速传播,网传涉事融资金额高达40亿元,这一消息也让律界掀起轩然大波。详见:
3月16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队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警方已针对该案正式立案侦查。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梅向荣的相关资金问题早有端倪,2025年其就曾因该类问题被警方约谈,当时警方要求其尽快处理资金兑付相关事宜,以此化解潜在风险,但相关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最终梅向荣在2026年3月选择向警方自首。
在传闻发酵的3月11日晚间,盈科律所紧急发布声明,宣布梅向荣已辞去在该所担任的所有职务,同时声明中强调“该事件系其家人开办公司产生的问题,与本所执业活动无任何关联”,并表示律所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会依法依规及时披露合规信息,接受社会与行业监督。
盈科律所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此次事件的实际主体为上海赢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盈科全球董事会核查,梅向荣签署的融资协议实际金额为10亿元,并非网络流传的40亿元,且该笔融资并未涉及盈科律所的资产抵押,不过不排除存在“利用盈科声誉获取信任”的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赢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梅春华,其与梅向荣为兄弟关系,二人还有一妹妹梅亚萍,梅氏三兄妹共同构成了盈科系商业版图的核心家族成员。
据法经社2026年3月19日报道,梅向荣自首时,约有12.4亿本金无法兑付,而在其投案自首进入第二周后,这宗涉案金额近40亿元、波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律界金融大案,背后的违法操作与风险失控轨迹随着警方侦查推进愈发清晰。
经初步查证,2020年至2025年期间,梅向荣借亲属之名注册并实际掌控了十余家无实际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将这些空壳公司作为隐秘资金通道,大肆转移盈科律所的巨额资金。
这些资金以市场合伙人入伙金、法律服务费、客户保证金等多种名目流入,部分资金进入律所公账后,被梅向荣分470多笔划转至其自身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累计划转金额高达人民币38.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梅向荣还通过特殊的合伙人招募模式进行资金募集。据悉,盈科曾设定股权总价值120亿元,大肆在市场招募市场合伙人,该类合伙人的入伙金以100万元为起点,盈科方面还承诺三年所得收益的参考值为30.5%,并为此设定了补差方案。
这种“金额越高、期限越长、收益越高”的结构设计,通常被视为典型的资金募集激励机制,而该模式也成为梅向荣归集资金的重要方式。
此次事件也让众多投资人深陷损失困境,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逸星透露,事件发酵后,其已接到多位相关投资人或其家属的咨询。
其中一位家属表示,自己的妹妹在相关项目中投资了500余万元,该笔资金约占其全部积蓄的80%;还有投资者称,对接的业务员为促成投资,甚至动员了包括自己母亲在内的多位亲属参与,涉及投资金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刘逸星也为相关投资人及家属提出建议,认为其应尽快向警方报案,“越早报案,越有助于警方全面掌握案情,加快案件侦办,便于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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