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点奶茶被口头警告”的事件引发热议,某公司员工因下午工作期间外出拿奶茶被下发警告通知书,公司甚至追溯其一个月内外卖记录作为处罚依据,网友直呼“段子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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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工作纪律管理通知》规定,私人事务(如取外卖、购物)仅允许在9:00前或午休时间(12:00-13:20)处理。当事员工于13:20后取奶茶被认定为“擅自离岗”,收到口头警告书,公司还调取其一个月内外卖取件记录核查。
多数网友质疑制度合理性——外卖通常无法送上楼,员工短时间取餐(10分钟内)难称“重大过失”;且午休仅1小时20分钟,扣除用餐后处理私人事务时间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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