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公婆走得早,那个家像是被抽了脊梁骨,散了架。

刘晓梅没让它散。

她那时候也才二十出头,还是个要把辫子甩到屁股后面的年纪。

她看了一眼才十岁的小叔子,那个拖着鼻涕、瘦得像根豆芽菜的孩子,咬了咬牙,把还没来得及做的梦全掐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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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豆腐,纳鞋底,去工地给人扛水泥袋子。

刘晓梅的手很快就成了老树皮,粗得能把丝绸刮出丝来。

她供他读书,供他吃肉,自己喝剩下的米汤。

小叔子争气,考上了北大。

那是个金光闪闪的地方,离这个充满了鸡屎味和煤烟味的小县城十万八千里。

他走了。毕业了。留在那儿了。

钱是寄回来的,每个月都寄,准时得像挂钟。可人就是不回来。

刘晓梅想他,想得夜里睡不着,看着墙上那张发黄的旧照片发呆。邻居说,北京忙,大城市的人都忙,脚后跟打后脑勺。

真的那么忙吗?

刘晓梅没打招呼,买了一张硬座票,晃荡了一天一夜,去了北京。

她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过去。那是个高档小区,门口的保安穿得比县长还神气。她躲在一棵冬青树后面,等着。

天快黑的时候,她看见了小叔子。

他没在加班,也没在赶路。

他穿着一件质地很好的大衣,手里牵着一条卷毛狗,正跟旁边一个年轻女人有说有笑。那女人手里拿着刚买的咖啡。那条狗穿的衣服,比刘晓梅身上这件还好。

他在笑,那种放松的、舒展的、刘晓梅很多年没见过的笑。

刘晓梅想冲出去喊他,想问问他既然这么闲为什么不回家看看。可她的脚像是被钉子钉在了水泥地上,动弹不得。

她突然明白了。

不是忙。是她没用了。

当年的小叔子,像个嗷嗷待哺的雏鸟,刘晓梅是那个喂食的人,他是“需要”她的。

现在的他,飞上了云端,他需要的是能跟他聊股票、聊电影、聊红酒的人,需要的是那个拿咖啡的女人。

而刘晓梅,只是一个会让他想起穷酸过去、会让他觉得尴尬的旧家具。

家具旧了,虽然没坏,但也得扔进储藏室,不能摆在客厅里见客。

这事儿要是看不穿,心就像被钝刀子割肉一样疼。要是看穿了,心也就凉透了,反倒不疼了。

《鬼谷子》那本老书里,几千年前就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这世上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爱恨。

人与人之间,就像两块要把对方扣住的锁扣。能扣上,是因为凹凸正好对上;扣不上,弹开了,是因为形状不对了。

别总觉得是自己不够好。你是一把最好的镰刀,磨得雪亮,可人家现在想要一把锤子。你把自己磨得再快,凑上去也是讨人嫌,甚至还怕你割了人家的手。

这个道理,放在历史那个大染缸里,看得更清楚。那是真刀真枪,那是血淋淋的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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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那时候,风是硬的,吹在脸上像沙砾。

秦国那时候就是个烂摊子。地处西边,荒凉,穷得叮当响。老百姓脸上全是土色,饭都吃不饱,更别说打仗了。隔壁魏国的大军就在河西晃悠,随时能冲过来把秦国这口破锅给砸了。

秦孝公坐在那个四处漏风的大殿里,愁得头发都要白了。他那时候就像个快饿死的人,只要是个馒头,不管脏不脏,他都得塞嘴里。

商鞅就是这时候来的。

这人长得不好看,脸颊深陷,眼睛细长,透着股阴冷劲儿。他身上带着李悝的法经,脑子里装着的全是算计人的法子。

他去见秦孝公。第一次,没说通。第二次,也没说通。

第三次,商鞅不谈什么王道仁义了。那些东西太虚,像棉花,堵不住饿死鬼的嘴。商鞅直接摊牌,他说我有办法让你的国库满起来,让你的兵变成狼,让你能踩在魏国的头上撒尿。

秦孝公的眼睛一下子就绿了,那是饿狼看见肉的光。

这就是“有用”。

那时候秦国太需要变法了。旧贵族把持着朝政,国家像一潭死水。秦孝公需要一把刀,一把快刀,去割掉那些烂肉,去把这潭死水搅浑。

商鞅就是这把刀。

这两人好得像一个人似的。秦孝公对商鞅,那是真的言听计从。商鞅说要把都城搬到咸阳,搬。商鞅说要废除井田,废。商鞅说要把那帮贵族的特权全给扒了,扒。

商鞅这人做事,那是真的绝。

他在渭水边上论法,把那条河都染红了。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平头百姓,谁敢不听话,脸上去刺字,鼻子上割肉。

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因为太子犯了错,商鞅二话不说,抓过来就在脸上刺了黑字。

那时候商鞅多威风啊。走在咸阳的大街上,路边的人连头都不敢抬,大气都不敢出。

秦孝公喜欢商鞅吗?

喜欢的。他是真喜欢这把刀的锋利。这把刀帮他把秦国从泥坑里拉了出来,帮他把魏国打得满地找牙。

但这种喜欢,是建立在“极度饥渴”的基础上的。

只要秦孝公还想强国,还想报仇,商鞅就是他的心头肉。商鞅越刻薄,越无情,秦孝公越高兴,因为这代表刀越快。

可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需求”。

人的肚子是会饱的。

秦孝公死了。

那个曾经被刺了字的太子,赢驷,也就是后来的秦惠文王,坐上了那个位置。

这时候的秦国,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穷得要去要饭的秦国了。国库里粮食堆得发霉,兵器库里堆满了铜戈。魏国早就被打趴下了,周围的诸侯看着秦国都哆嗦。

那个快饿死的人,已经吃饱了,穿暖了,还成了这条街上的恶霸。

这时候,他还需要商鞅这把刀吗?

不需要了。

不仅不需要,这把刀还太碍事了。

商鞅的威望太高了,老百姓只知道商君之法,不知道秦王之令。而且,商鞅把所有的贵族都得罪光了。那些老家伙们,一个个眼珠子通红,像盯着腐肉的秃鹫,围在新王身边,等着报仇。

秦惠文王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变法,不是强兵,那是上一代人的任务。他现在的任务,是稳住自己的屁股,是让那些老贵族闭嘴,是收回散落在外面的权力。

怎么做到这一切?

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杀了商鞅。

把商鞅杀了,老贵族的怨气就消了。把商鞅杀了,变法的功劳就归了秦王,而变法的黑锅就由商鞅背着。

这笔买卖,太划算了。

商鞅还在那儿做梦呢,觉得自己劳苦功高,新王肯定会重用自己。他忘了,自己就像是一剂猛药。病人快死的时候,猛药是救命的;病人好了,猛药就是毒药。

他逃。

逃到边境,想住店。店主拦住他:“商君有令,没有证件不能住店,住店要连坐,我也得死。”

商鞅站在寒风里,看着那个店主惊恐的脸,笑了。那是苦笑。他自己磨的刀,最后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他死得惨。五辆马车,把他的身体扯成了碎块。

那些围观的人,有的叫好,有的冷漠。没人记得他把秦国变得多强。

秦惠文王站在高台上,看着那一地的碎肉,心里没有一点波澜。对他来说,商鞅的“死”,比商鞅的“生”,更有用。

这就是人性的账本。这一页翻过去了,以前的账就不算了。你手里要是没有新王想要的东西,那你就是个累赘。

如果说商鞅是死在了“没用”上,那白起就是死在了“太有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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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更让人心里发寒。

白起这人,天生就是为了战场生的。他闻到血腥味就兴奋。在那个年代,他是所有敌人的噩梦。

长平那个地方,山谷都是黑色的。

白起在那里,坑杀了赵国四十万降卒。那是四十万条人命啊。据说那天晚上,哭声震天,连天上的月亮都被云彩遮住了,不敢看。

那时候的秦王是昭襄王。他看着白起,就像看着自己手里最硬的一张牌。

喜欢吗?当然喜欢。

白起能帮他抢地盘。白起打下的城池,比秦国以前所有的地都多。白起的名字传出去,别国的婴儿听了都不敢夜啼。

秦昭襄王那时候想要霸业,想要一统天下。白起能满足他。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

长平之战打完,秦国也累了,也要喘口气。

这时候,秦昭襄王老了。

人一老,心眼就变小。他开始琢磨的,不再是能抢多少地,而是自己能不能控制住这局面。

这时候,范雎在他耳朵边吹风:“大王啊,白起这人,功劳太大了。他在军中,士兵只知有武安君,不知有大王。这要是哪天他……”

这话没说完,秦昭襄王的心里就扎进了一根刺。

这时候,秦王想打邯郸。

白起病了,躺在家里。他是真懂军事,他知道这时候不能打。赵国那是困兽犹斗,诸侯的救兵也都在路上,这时候去就是送死。

白起是个犟脾气,他说不去就不去。

秦王派人去请,去命令。

白起梗着脖子说:“这仗必输,我不去。我白起一世英名,不能毁在这儿。”

他觉得自己这是忠诚。我不让你去送死,这是我对你最大的负责。这是我的“价值”啊。我是专家,我得告诉你真相。

可在秦王眼里,这味道全变了。

秦王这时候需要的不是“军事建议”,更不是“真相”。他需要的是“服从”。

你是我的将,是我养的狗。我让你咬谁你就得咬谁,哪怕前面是悬崖,你也得给我跳下去。你不跳,你就是有了二心。

你这把刀,居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一把有想法的刀,那是会噬主的。

白起觉得自己只要能打胜仗就是有用。

秦王觉得你只有听话才是有用。

这就是错位。这个错位,是要命的。

秦王急了,把他贬成了小兵,赶出咸阳。

白起走在去杜邮的路上。那天风很大,吹得人睁不开眼。

秦王的使者追上来了,手里捧着一把剑。

白起看着那把剑,那是把好剑,锋刃上闪着寒光。

他仰天长叹:“我何罪于天?”

他又想了想长平那四十万冤魂,苦笑了一声:“我也该死。”

那一剑抹下去,血喷了一地。

白起死得冤吗?

按功劳算,冤死了。按人性算,一点都不冤。

他的价值太大了,大到了让君王感到恐惧的地步。当你的“有用”变成了一种威胁,那你离死就不远了。

秦昭襄王杀白起,不是因为白起没用了,而是因为他驾驭不了这个“大用”了。

这就像是你养了一只老虎来看家护院。小时候它能咬小偷,你觉得它有用。等它长大了,比你还高,牙齿比你手指头还粗,而且还不听你的话,你晚上睡觉还敢闭眼吗?

你不敢。

你会想办法把它杀掉。哪怕以后小偷来了没人咬,也比自己被老虎吃了强。

读历史读到这儿,人容易绝望。

你看啊。

商鞅拼了命地证明自己有用,结果用完就被扔了,死无全尸。

白起能力强到了天上,结果功高震主,也是个死。

没用会被淘汰,太有用会被杀掉。

这简直就是个死胡同。

我们这些普通人,在单位里,在社会上,是不是也一样?

你干得不好,老板开除你。你干得太好,功劳盖过了领导,领导给你穿小鞋,把你挤兑走。

你对人不好,人家不理你。你对人太好,掏心掏肺,人家觉得你廉价,觉得你理所应当,最后还是把你甩了。

怎么做都是错。

这世道,仿佛就是为了把人逼疯的。

难道我们就只能在“被利用完抛弃”和“被忌惮而消灭”这两个坑里跳来跳去吗?

真的就没有第三条路了吗?

真的就没有一种活法,既能保全自己,又能让人离不开你,还能活得舒舒服服的吗?

别急。

在这满是血腥味的历史书页里,还真藏着这么一个人。

他活在最乱的时代,手里的权力比商鞅还大,立下的功劳比白起还高。但他没死,还活得比谁都好,全家富贵,子孙满堂。

他究竟看穿了什么人性黑洞?他给出的那个‘皇帝最想要却不好意思说’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才是人际关系中最高级的‘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