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阳县公安局、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决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屠宰问题

1.养殖场(户)未落实休药期制度,违法使用违禁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违法销售休药期内畜禽;

2.违规处置、非法加工病死畜禽;

3.私屠滥宰、对畜禽注水注药,定点屠宰企业不严格执行静养、同步检验制度,出厂不合格肉品

4.其他涉及制售假劣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生产经营问题

1.市场销售注水注药肉、腐败变质肉;

2.肉制品生产者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3.使用鸭肉、鸡肉、大豆蛋白等原料,生产加工“牛肉干”“羊肉串”等产品并虚假标注;

4.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销售;

5.散装销售的牛(羊、驴)肉制品标签存在虚假、误导、混淆的内容;

6.驴肉生产、餐饮单位在驴肉中掺杂猪肉、马肉或完全用猪肉、马肉等低价肉冒充驴肉;

7.烧烤店、火锅店、牛(羊)肉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将猪肉、鸭肉等掺入或冒充牛(羊)肉制品中销售;

8.销售的肉制品与菜单、宣传页不一致;

9.其他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312-6635319 (农业农村领域)

12315或0312-6633315 (市场监管领域)

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线索征集,踊跃举报违法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肉制品消费环境。

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阳县公安局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