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涉客船舶安全监管,针对前期发现的巴河口水域自用小交通艇(筏)违规载人到长江航行的问题,3月17日,黄冈海事处深化运用“双共”理念,联合长航公安鄂州派出所,走访巴河镇人民政府,切实防范化解支流交通艇(筏)违规渡运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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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10时,海事、公安联合走访巴河镇政府,在镇政府就如何有效管控巴河内自用交通艇违规载客进入长江干线航行问题展开座谈。座谈中,黄冈海事处、鄂州派出所相继通报了近期以来发现、查处的巴河内交通艇违规载客到长江航行情况,分析此类行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镇政府务必落实乡镇船舶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巴河镇政府方面表示,后续一定加强指定乡镇船舶管理,会后,将着手对辖区持有自用交通艇的船主开展统一摸排和安全宣传,并希望和海事、公安三方保持常态互动,加强沟通,勠力同心,确保支流交通艇违规渡运风险能够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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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之后,海事、公安人员前往巴河镇马骑山村委会,联合村委会对巴河内自用交通艇船主开展集中安全警示教育。现场通报了近期长江干线乡镇自用船翻覆的事故案例,以案示警,阐述此类行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同时将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对船主进行宣贯。通过培训宣贯,自用船船主们均表示知晓此类行为的危害,后续将不再到长江上违规载客航行。该村委会干部表示后续会将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纳入村级日常工作,配合海事、公安部门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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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走访是黄冈海事运用“双共协同融通”理念化解水上安全监管现场难题的一次有效实践,通过“海事 + 部门 + 政府”的三级联动管控体系,压实基层属地责任,实现从 “被动监管” 到 “主动防控” 的转变,让安全管控延伸至最末端,实现 “治标” 与 “治本” 相结合,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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