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征集期将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线索征集的对象涵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为网络餐饮提供配送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市民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网络及现场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线索征集聚焦六大重点领域

公告详细列出了六大类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此次征集和整治的重点:

(一)“幽灵外卖”及资质造假问题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网络餐饮经营活动;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虚构经营地址、伪造门店照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严格履行入网资质审查义务等行为。

(二)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问题

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在食品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清洗消毒不规范,“无堂食”外卖加工环境恶劣,存在严重卫生隐患。

(三)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

采购或使用过期变质、腐败霉变、来源不明的食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加工假冒伪劣、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制品。

(四)从业人员健康不合格问题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伪造;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配送环节安全隐患问题

配送人员未经过食品安全培训,个人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

配送容器、包装材料不洁,未定期清洗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存在配送过程被打开或污染的风险。

(六)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平台未严格审核入网商家资质、公示信息虚假不全、未管控商家经营行为及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等问题。

其他违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线索提供方式与内容

公告明确了三种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

网络举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提交。

现场举报:前往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提交。

公告呼吁广大消费者、外卖配送员、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并强调举报线索需真实、具体,尽可能提供时间、地点、主体信息及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严禁任何虚假、恶意举报行为,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