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管大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酒驾醉驾“零点行动”,在辖区现场查获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出租车驾驶人王某。

当晚21时许,民警在北大街与解放路北100米处检查时,发现号牌为甘MD****2的出租车形迹可疑,车窗摇下后有浓烈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面对结果其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王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相关处罚。

这意味着王某职业驾驶生涯终结,还将留下刑事案底,家庭经济来源受影响。

西峰公安提醒:客运企业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监管与警示教育;广大市民若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应拒绝乘坐并举报。警方将持续保持酒驾醉驾严查态势,同步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守护辖区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