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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终落网

违法必抓没商量

2026年3月17日,卓资县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商户报警,称一顾客将店内吧台放置的现金盗走。接到报警后,河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后,通过研判,锁定了违法行为人郝某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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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郝某某对自己盗窃店内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河南派出所已对违法行为人郝某某给予罚款八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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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卓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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