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于1899年8月21日出生在江西弋阳县漆工镇湖塘村,其家庭为普通自耕农。自幼,他便目睹乡里乡亲因租税苛重以及地主压榨而食不果腹的惨状,十几岁时开始接触新思想。

1916年,方志敏考入弋阳县立高等小学,结识了邵式平等同学。他们共同创办了九区青年社,积极开展反帝反封建活动。1919年夏天,方志敏考入江西省立甲种工业学校,次年升入应用机械科,并担任学生自治会负责人。他组织同学反对学校里的不合理现象,却于1921年春天被学校开除。

此后,方志敏转至九江南伟烈中学就读,持续参与非基督教大同盟等活动。1922年春天,他前往上海,在《民国日报》担任校对员。白天辛勤工作,夜晚则前往上海大学旁听课程,期间还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方志敏回到南昌,创办文化书社,售卖进步书籍,同时发行《青年声》周报。他与赵醒侬等人共同建立了南昌地方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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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3月,方志敏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他返回故乡,创建了中共漆工镇小组,组织成立弋阳青年社,发行《寸铁》旬刊,积极组建农民协会,有力地领导了当地的农民运动。

同年7月,方志敏当选为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农民部部长,全面负责全省的农民工作。1926年12月,他又担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筹备处秘书长一职。

1927年3月,方志敏于南昌举办农民运动训练班,并着手组织农民自卫武装。6月5日,因政治形势发生变化,他被以“礼送”之名驱逐出境,遂化名李祥松前往赣西暂避。南昌起义之后,方志敏秘密潜回弋阳,先后担任中共弋阳区委书记和横峰区委书记。

1927年11月到1928年2月,他和黄道、邵式平等人领导了弋横暴动,当总指挥。暴动成功后队伍在赣东北和闽北山区转战,逐步创建了赣东北革命根据地。1930年他当信江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率独立团继续开辟根据地,领导贵溪、万年等地农民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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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8月当选赣东北特区革命委员会主席。1931年3月当选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兼文化委员会主席,还兼红十军政委,带队伍在贵溪、余江和闽北一带活动。

同年9月进赣东北省委常委,11月当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和主席团委员,拿到红旗章,还当了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财政部长。

1932年6月他领导红军打浙江省廿八都镇,9月再任红十军政委,拿下赤石、星村和浦城等地。12月担任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3年1月红十军和中央苏区会师,改编成红十一军,他带去黄金2000两、银元100多万元和药品40多箱,兼政委,组建新红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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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荣誉勋章。12月当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和闽浙赣军区司令员,那段时间他还抵制了曾洪易的左倾做法。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补选为中央委员,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又当选中央执行委员和主席团委员。

1934年7月中央决定让红七军团组成北上抗日先遣队,10月红七军团到闽浙赣苏区,和方志敏领导的红十军会合。11月4日合编成红十军团,方志敏任军政委员会主席,继续执行北上抗日先遣队的任务。

11月24日他率军团部和红二十师、二十一师从葛源镇出发,向皖南方向前进。一路冲破德兴封锁线,经过开化、婺源、休宁,12月10日到歙县汤口镇和红十九师会合。12月14日在谭家桥和敌军打了一仗,之后队伍南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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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成功牵制了国民党的大量兵力,为中央红军主力的转移起到了有效的掩护作用。1935年1月,部队在怀玉山区遭遇国民党重兵包围,经过激烈战斗,不幸失利。1月29日,方志敏于玉山县陇首村不幸被俘。

被俘之后,方志敏先是被押送至上饶,随后转至南昌国民党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敌人妄图劝降方志敏,以高官厚禄相诱,然而他始终坚如磐石,不为所动。国民党还先后三次举办“庆祝生擒方志敏大会”,分别于上饶、弋阳、南昌等地进行示众,方志敏每次都展现出了坚定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

在狱中,方志敏脚戴沉重的镣铐,本就患有肺病的身体又遭受诸多折磨。但即便如此,他仍利用敌人提供的纸笔坚持写作。从2月起,他陆续撰写了《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共计14篇文稿,总字数达十几万字。方志敏想方设法将这些文稿分批送出,通过可靠渠道传递到外界,其中大部分文稿得以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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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爱的中国》中,方志敏将祖国喻为母亲,描绘了山河遭列强瓜分的惨状,同时也抒发了对祖国未来光明前景的坚定信念。《清贫》一文讲述了他身为苏维埃主席,虽掌管大量钱粮,自身却衣衫褴褛、身无分文,敌人搜身时仅找到一块旧怀表和一支钢笔。这些文字后来集结成书,对几代人产生了深远影响。

1935年8月6日,方志敏于南昌下沙窝英勇就义,年仅36岁。他在牺牲前留下的“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一豪言广为流传。他牺牲后,其英勇事迹迅速传播开来。

1935年,《八一宣言》号召纪念为抗日救国而牺牲的民族先烈,尽管方志敏未被直接提及,但他的事迹已然成为民族英雄的典范。1937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机关报《斗争》第122期推出“纪念民族英雄方志敏”专页,正式赋予他“民族英雄”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