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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G0711乌尉高速和静段天山胜利隧道至巴伦台收费站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提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在G0711乌尉高速和静段天山胜利隧道北至巴伦台收费站路段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限速规定、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因设备调整,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调整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区间测速设备

G0711乌尉高速和静段天山胜利隧道至巴伦台收费站区间测速设备设置地点及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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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卡口违法抓拍设备

1、G0711K75+800m上行尉犁方向

2、G0711K83+270m上行尉犁方向

3、G0711K90+470m上行尉犁方向

4、G0711K97+770m上行尉犁方向

5、G0711K111+200m上行尉犁方向

6、G0711K146+400m上行尉犁方向

7、G0711K97+720m下行乌鲁木齐方向

8、G0711K90+340m下行乌鲁木齐方向

9、G0711K83+140m下行乌鲁木齐方向

10、G0711K75+760m下行乌鲁木齐方向

11、G0711K111+300m下行乌鲁木齐方向

12、G0711K146+400m下行乌鲁木齐方向

、提示及启用时间

1、提示日期: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5日。

2、启用日期:2026年3月260时起正式启用。届时将依法对上述路段违反限速规定、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特此提示。

和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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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州和静交警、巴州零距离、巴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丁丁 /校对:小雪 /审核:蚀五

☎️合作:400-138-0996

✍️法律顾问:新疆嘉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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