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家长护学岗”的话题引发广泛讨论。代表提出,应进一步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强化公安专业力量,将护学工作交由校方统筹安排。在泉州市区及部分县(市、区),“警校家”三方联合护学是众多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常见模式。在守护学生安全、缓解校门口拥堵的同时,护学岗也给部分家长带来压力。

家长护学岗”,是暖心守护,还是无形负担?近日,记者走访多所学校,倾听各方心声。

 走访 

护学岗已是常态

泉州中心市区多所学校周边道路狭窄、人车密集,高峰时段容易出现拥堵与安全隐患。记者连日走访发现,每到学生上下学时段,身穿反光马甲、手持指挥棒的家长护学岗志愿者便准时到岗。他们值守在校门口与交通要点,提醒车辆减速避让,护送学生安全通过斑马线,引导孩子有序通行,与执勤教师、保安、交警共同维护秩序,为学生们上下学增添一份保障。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护学效果,泉州各地学校还推出相应管理措施:丰泽区多所学校规划护学通道与非机动车停放区,打造学生步行“无车”路段;鲤城区设立“古城爱心护学岗”;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开展“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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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实验小学家长志愿者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

 家长 

隐性强制让人忧

对于护学岗,家长们看法不一,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自愿”与“轮值频次”上。

“学校门口车多人多,护学岗确实很有必要。”泉州市区家长黄先生是护学岗的积极参与者,他告诉记者,自己一学期只需轮值一次,每次30至40分钟,“帮忙引导一下孩子,算不上什么负担”。他表示,学生上下学时段与通勤高峰重叠,单靠老师和交警难以兼顾,护学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压力。走访过程中,多位值守的家长表达了与黄先生一样的看法。

不过,也有家长表达了无奈:“家里有两个孩子要照顾,轮流护学对我来说压力不小。”家长陈先生说,有的家长因工作或是其他原因不便参与,只能让家里老人代替,“我甚至在二手平台看到过‘代站护学岗’的交易信息,标价几十元一次”。他认为,这样一来,护学岗偏离设立的初衷,变成了形式主义,也给部分家长带来负担。

“老师或家委要求在班级群接龙、打卡,不报名又担心影响到孩子。”家长林女士表示,这种隐性强制,让原本的自愿报名逐渐成为硬性任务,有苦难言。“其实大部分家长都希望能参与到孩子的学习生活中,参与护学岗也是一种方式。如果能落实自愿原则,我想大部分家长都会欢迎,如此才能积极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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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实验小学家长志愿者与保安协作引导学生安全过斑马线

 学校 

自愿参与效果好

“护学岗的初衷是守护学生安全,不是增加家长负担。”南安市某小学副校长告诉记者,该校始终坚持“自愿参与、灵活协调”的原则。校门紧邻城市主干道,日常上下学期间人流、车流较为集中。仅依靠值日教师、执勤交警与保安人员,难以实现全面看护,家长志愿协助成为有益的补充。得益于全校约2000名学生的规模,家长一两个学期才轮值一次,每次约40分钟,参与度和配合度较高。

泉州市另一所学校校长也表示,该校护学岗由家委会牵头组织。学校明确全程自愿、不强制摊派、不与班级评比挂钩,家长临时有事可灵活调整。“不机械、不生硬,家长自然愿意支持。”他说,学校参与护学岗的家长以学生父母为主,安全意识较强,在“警校家联盟”模式下,护学岗的辅助作用显著。遇到恶劣天气时,不少家委会成员还会主动带头上岗。

依据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要求,家长护学岗属于群防群治补充力量,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摊派,不得与学生评价、班级考核、评优评先挂钩。记者了解到,今年新学期刚开始,就有媒体报道,江苏无锡、浙江诸暨、广东韶关等地部分学校已取消或暂停家长护学岗,由教职员工、校园安保及辖区民警协同承担护学职责,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这一做法也引发两位校长的思考,他们均认为,各校校情、地理位置不同,护学岗不必“一刀切”取消或强制推行,但必须守住自愿底线。“只有家长心甘情愿参与,护学岗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一位校长直言。

 建议 

让“护学岗”回归本义

就家长志愿者护学岗的设立与规范问题,记者采访了鲤城区人大代表刘宗伟律师。

刘宗伟表示,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家长参与护学岗,本质上是一种自愿、无偿的协助行为,是家校互助精神的体现,初衷是凝聚家校合力守护校园安全,理应得到肯定与尊重。但必须明确,这种协助行为的核心前提是“自愿”——法律从未赋予学校或家委会强制家长参与护学岗的权利,家长也无法定护学值守义务,这是不可逾越的法律边界。

实践中,部分学校或家委会的做法却偏离了这一原则:通过排班表强制分配任务、要求打卡签到、在群内接龙确认,甚至将参与情况与学生评价、班级荣誉挂钩。这类“隐性强制”违背了自愿原则,也超出了家校互助的合理范畴。

为此,刘宗伟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取消带有强制性质的家长护学岗,让校园安保工作回归法定主体。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安,公安部门承担指导学校校园保卫工作、查处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案件等法定职责。校园安保的核心责任在于学校和公安等专业部门,应坚持“专业事交给专业人”。

第二,规范家长自愿参与形式,明确家校权责边界。取消强制护学岗,并非否定家长参与,而是让参与回归自愿。支持有时间、有能力、有意愿的家长,以纯粹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同时,学校应做好安全培训、配备防护装备,必要时购买意外险,明确双方权责,降低风险隐患。

第三,强化监管与普法,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教育、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护学岗设置的日常监督,对变相强制、违规转嫁责任的学校,督促整改、严肃追责;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让学校明确法定责任,让家长知晓合法权益,从根源上避免“自愿”变“摊派”。

刘宗伟强调,校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必须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家长的爱心值得鼓励倡导,但不能以侵犯家长合法权益为代价;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压实,不能违规转嫁。唯有取消强制护学岗,强化专业力量保障,规范家长自愿参与,才能构建“学校负责、公安护航、家长自愿、社会协同”的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在保障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守护好孩子,才是家校共育的应有之义。

针对泉州家长护学岗是否需要优化调整等问题,记者采访泉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便对此作出回应。

来源:泉州发布、泉州发布实习生:张宇轩编辑:翁欣桐二审:吴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