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莲
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更是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生态环境法典必将对生态文艺创作和相关文艺活动产生全方位的积极影响。生态法典筑法治根基,生态文艺润人心田,共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也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生态环境法典以“生态系统整体性”为核心,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理念,重塑了人们对自然世界的认知框架。传统常见的“人类中心主义”视角被打破,森林、河流、湿地、沙漠、野生动物等自然要素将被纳入平等的价值序列。这种认知范式的变化直接拓展了文艺创作的现实场域。可以想见,“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十年禁渔”、毛乌素和库布其的治沙成效、若尔盖湿地的生态修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成效和故事将更多进入文艺创作的空间。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设立首批国家公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开征环境保护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行排污权交易,建成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更多了不起的生态文明成就值得文艺工作者放歌。
其实,具体到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过程都是激动人心的创作素材。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到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出炉,再到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的公布,从“小马拉大车”的吃力,到“长出牙齿”的“史上最严”,再到整体、系统的生态环境立法“法典化”,背后的案例、博弈、争论、权衡、共识,无不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串串足迹,彰显着保护生态环境的铿锵决心。
过往,在“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对立中,生态文艺往往纠结于表达“生态”还是表达“环境”。生态环境法典“总则”开宗明义,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之争,消弭“生态”和“环境”之别,直接定义生态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以及生态系统功能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空间、自然因素及其相互联系与作用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山岭、草原、湿地、冰川、高原、荒漠、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地、城市和乡村等。
受田园梦想、生态乌托邦、阿卡迪亚传统的影响,生态文艺总偏爱自然、乡村、荒野。生态环境法典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对自然生态和城市环境同样重视,从某种程度上为生态文艺的“乡村倾向”纠偏。城市生态景观,公园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友好型城市的建设,也值得生态文艺观察、研究、讨论和书写。
值得一提的是,生态环境法典还为生态文艺的一味“逐绿”纠偏。生态环境法典指出,“按照尊重自然规律,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的原则,科学开展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法典强调生态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生态安全有赖于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除了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退化、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灾害,多样的自然环境并不以“绿色”“宜人”为终极标准,每一种地质地貌、小气候、生境,都有其内在生机勃勃的生态价值,绝不只是在被动接受人为的规约。
另外,生态环境法典蕴含的“绿色发展”美学理念,也将持续重塑生态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一般而言,文艺作品的审美特征包括了情感性、形象性。生态文艺的审美特征则更具有生态性、知识性、科学性等。生态文艺是特殊题材,往往也有“先行”的主题,比通常的艺术创作更追求真,涉及更多的生态学知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传统生态智慧。学者汪树东曾指出,当代中国生态文学的局限之一是“生态作家缺乏足够的生态学知识,缺乏足够的科学精神”,“对大自然的描绘还有不少粗疏乃至错误之处,极大地影响了其可信度和科学品质”。
一些优秀的生态作家早就注重作品的知识性、科学性——刘先平注重把知识性和文学性结合起来,如《美丽的西沙群岛》中,他用长达19页的篇幅,通过出场的人物交代了水母的口器、捕食小鱼的行为及台风预测、海树等事物。从《青羊消息》开始,胡冬林作品中的自然知识就非常密集,他的森林知识极其丰富,据胡冬林自述,他认识187种鸟、227种植物,知晓百余种蘑菇,常年观察的动物对象十余种,写下记录山林四季变化的六大本森林札记(即《山林笔记》)。阿来多次谈及知识性写作,他的《水杉,一种树的故事》因为对博物学家、水杉的博物学知识的偏重,表现出知识性写作的典型特点。他的《黄河源》也广泛涉猎水文地质、生态经济学、保护实践等知识,以及“退牧还草”政策、“生态管护员”制度等等。沈念的《大湖消息》中,动物知识特别是鸟类知识同样非常丰富……而在生态环境法典涉及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前沿领域中,文艺创作所需知识储备更加广博。面向未来的生态文艺创作者,既要懂写作对象是什么,还要在这些知识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与再创造,使生态文艺作品更形象、更具体、更典型、更动人。
生态文明时代呼唤兼具生态意识、伦理自觉与审美认同的创作者与欣赏者。相信生态环境法典将不断促进环境的生态化,提升人的生态品格,使生态文艺的创作者从笔端到心间、从作品到生态皆循生态之道、守伦理之界、融审美之情,推动中国生态文艺枝繁叶茂、生生不息,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系四川省文联副主席、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四川省协同研究基地研究员
来源:中国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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