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医保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医保字〔2026〕1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耗统一采购,提升基层药耗供应保障能力,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分级诊疗实施,持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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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共三部分,具体为:

第一部分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或牵头医院为责任主体,统筹管理所有成员单位的药耗采购、配送、结算、追溯及调剂等工作。

第二部分是强化全流程监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照统一账号、统一目录、统一需求、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追溯、统一调剂、统一考核、统一信息等“十统一”原则规范药耗采购

第三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了医保、卫健、药监等部门组织领导、监督指导、政策宣传等职责,推动《通知》落地实施。

一、谁来管?明确责任主体,杜绝多头采购

  • 医共体须满足紧密型建设标准 + 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两大前提。
  • 总医院 / 牵头医院为唯一责任主体,统筹医共体内所有单位的药耗采购、配送、结算、追溯及调剂全流程。
  • 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再自行组织药耗议价、采购,省招采子系统只保留 1 个主账号,其他采购账号统一停用。

二、怎么管?“十统一” 全覆盖,全流程规范透明

新政核心是十统一,从账号到信息,环环相扣、全程可溯:

1.统一账号:牵头医院主账号管理,成员仅分配查询账号。

2.统一目录:医共体药事委制定统一目录,上下用药衔接更顺畅。

3.统一需求:整体汇总报量,集采视同一家医疗机构,议价能力更强、价格更低。

4.统一采购:牵头医院统一签协议、线上议价,急需未挂网可按规备案采购。

5.统一配送:按址直达、清单据实,严禁虚假配送,确保账货一致。

6.统一结算:统一集中支付,集采国谈药医保直接结算,严格

零差率销售。

7.统一追溯:村卫生室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集追溯码,全程数字化可查。

8.统一调剂:紧缺、急救、近效期药品内部可调剂,避免浪费、保障供应。

9.统一考核:集采考核视同一家,内部统筹监管,异常及时处置通报。

10.统一信息:打通招采与云药房系统,信息互通共享。

三、平稳过渡:3 个月过渡期,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设置3个月政策过渡期,各医共体加快调整采购体系,稳妥推进现有业务,确保平稳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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