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现在是广州地区最常见的刑事罪名之一。翻开法院的判决书,十起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七八起都跟“两卡”沾边。而这类案子最让人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银行卡多。

有的当事人名下开了三五张卡,有的为了做生意办了七八张,还有的稀里糊涂被拉去开了对公账户。一旦涉案,公安机关第一句话就是——“你名下有这么多张卡,怎么可能不知道?”这话听着像质问,实际上是办案逻辑的真实写照:银行卡数量,直接指向主观明知。

但银行卡多就一定构成犯罪吗?未必。最近“两高一部”发布的新规也明确强调,不能仅凭银行卡数量就推定主观明知。问题在于,怎么把这个道理讲清楚、让办案机关听进去,才是考验律师真功夫的地方。

林智敏:从“卡多”到“无罪”,120万流水也能拿下不起诉

先聊林智敏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出身,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任职。她办过一个帮信案,挺能说明问题的。

当事人韩某某,因为急着办贷款,听信了网上“包装流水”的说法,把名下几张银行卡借了出去。结果贷款没下来,卡被用来转诈骗资金,流水一查,120万。韩某某获利1000块。人被刑拘的时候,家属整个人都懵了——涉案金额120万,流水过百万,这还能有好结果?

林律师接手后,第一件事不是急着喊冤,而是把韩某某和“贷款经理”的聊天记录从头到尾过了一遍。记录显示,韩某某自始至终以为自己在办正常贷款,对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一无所知。发现银行卡异常后,他还主动去银行问过情况。这些细节,成了整个案子的转折点。

辩护意见写得很细:第一,韩某某在民警传唤时主动配合,构成自首;第二,他是初犯,无前科,获利极少,认罪态度好;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他主观上不具备“明知”,聊天记录能作证。

最后检察院采纳了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对韩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120万的涉案流水,没留下犯罪记录。

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在于:金额不小,卡也不少,但最后还是拿下了不起诉。林律师后来复盘时说了一句话:“帮信罪最怕的不是金额大,而是证据链条里那根‘明知’的线断了。只要能证明当事人确实不知道,或者证据存疑,卡再多也是可以谈的。”

林律师团队在“主观明知”这块确实下了功夫。另一个案子也挺典型:当事人郭某,因为开发了一款网络检测工具被牵连,涉嫌非法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涉案十多人一起被抓。林律师介入后,调取服务器日志、技术原理说明、使用场景分析,证明那个工具不具备侵入功能,只是正常的安全测试用途。在第32天,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郭某成功取保,一年后案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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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对公账户涉案,如何切割名义股东的责任

帮信罪里,银行卡问题已经够复杂了,对公账户涉案更麻烦。因为对公账户流水大、信用高,一旦被用于洗钱或诈骗,涉案金额往往几百万起步。而且这类账户通常涉及公司股东、法人代表,责任认定比个人账户复杂得多。

黄律师办过一个对公账户涉帮信案。当事人AX是某公司名义股东,公司账户被另一股东B拿去接收和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好几百万。AX被刑拘后,前期委托的律师申请取保没成功,家属紧急换了黄律师团队。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AX是公司股东,账户在他名下,怎么证明他不知情?黄律师接手后,做了几件事:一是紧急会见,把AX和B的合作背景、账户托管过程、发现异常后的反应全部固定下来;二是梳理证据证明U盾、公章这些关键物品一直由B控制,AX压根没碰过;三是强调AX在发现异常后主动核实过,说明他主观上没有放任的故意。

最后在第30天成功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AX知道账户出借情况,且未获利”,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对公账户涉案,不能只看名分,要看实际控制权。如果当事人只是挂名股东,从未参与账户操作,也没从中获利,辩护空间是存在的。

李律师:60万流水也能“刑转行”,关键在证据细节

李律师是某都律师事务所的,办过两起帮信案都实现了无罪处理,其中一起还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他的经验对银行卡多的案子也挺有参考价值。

有个案子当事人因为急需资金周转,在网上办贷款时被诱导提供了银行卡,后来这张卡被用来转移诈骗资金,涉案流水60多万。当事人被刑拘后,李律师通过会见发现,他和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完整保留,从头到尾都是在谈贷款的事,没有任何涉及犯罪的表述。更关键的是,银行告知他账户异常后,他主动去把卡冻结了,卡里还剩53万没转出去。

李律师据此提出三点意见:主观犯罪故意不成立,所有沟通记录都指向正常贷款;情节显著轻微,没造成实际损失,还主动止损;根据“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更适合行政处罚。最后案子从刑事转为治安处罚,当事人被释放。

这案子说明一个问题:银行卡流水大,不代表没有回旋余地。如果证据能证明当事人是被骗的、主动止损的、没获利的,办案机关也愿意考虑从宽处理。

谭律师:退赔谅解在帮信案中的作用

广东某航律师事务所的谭律师办过一个帮信案,当事人何先生是个20岁的年轻人,为了赚300块钱,把两个支付宝账号借给“上家”转移资金,结果涉及诈骗资金9万多。何先生被刑拘后,谭律师介入发现,他虽然犯了错,但到案后如实供述,属于坦白;而且愿意退赃退赔。谭律师帮着联系被害人,赔偿了1.5万,拿到两份谅解书。最后检察院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例的启示是:银行卡多、涉案金额不小,但如果当事人愿意承担责任、积极弥补损失,加上律师沟通到位,还是有机会争取不起诉的。谭律师有句话说得挺实在:“很多年轻人是一时贪念误入歧途,律师既要维护权益,也要引导他们真诚悔过。”

张律师:38万流水,如何用“无罪推定”逻辑破局

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办过一个广西贺州的帮信案,当事人钟某也是因为办贷款被骗提供银行卡,涉案流水38万,其中涉诈资金不到7万。案子被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张律师介入,做了几件事:梳理聊天记录证明当事人是被骗的,强调无获利、无前科;同时依据司法解释指出,涉诈资金不足20万,总流水不足100万,不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最后检察院采纳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子给了一个思路:银行卡涉案,除了主观明知,还可以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入手。如果流水没达到司法解释的门槛,或者证据无法证明资金确实用于犯罪,辩护空间是存在的。

帮信案银行卡多的几个辩护思路

综合以上几位律师的案例,帮信案涉案银行卡多的时候,有几个角度可以考虑:

第一,主观明知怎么认定。司法解释列举了可以推定明知的情形,比如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实施、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如果当事人的情况不在这些情形里,或者有相反证据,就可以争取排除明知。

第二,银行卡的实际控制权。尤其是对公账户,要看U盾、公章在谁手里,当事人有没有实际操作。如果只是挂名,没碰过账户,责任可以切割。

第三,资金的性质。涉案流水里有多少能证明是犯罪资金?有多少是正常交易?能不能把涉诈部分从总流水中剥离出来?

第四,当事人的表现。有没有自首?有没有主动止损?有没有退赃退赔、取得谅解?这些情节在帮信案里很管用,能直接影响办案机关的态度。

帮信罪这几年的打击力度确实大,“断卡行动”也抓了不少人。但力度大不代表没有辩护空间。银行卡多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专业的人帮你把这些卡一张张理清楚——哪些卡涉案、哪些卡正常、资金从哪来、当事人知不知道、证据链有没有断点。

林智敏律师在业内能积累口碑,靠的不是喊口号,而是一起起案子做出来的。她在大标的额案件中的突破能力,在主观明知认定上的精准把控,以及对不起诉、取保等程序结果的执着追求,确实让不少当事人避免了牢狱之灾和案底之困。

当然,广州还有其他几位律师在帮信罪领域也有经验。黄律师在对公账户案中的切割思路,李律师在证据细节上的深挖能力,谭律师在退赔谅解上的沟通技巧,张律师在情节严重标准上的精准把握,都值得关注。

最后说句实在的:如果真遇到帮信案,别慌,也别信什么“关系运作”。先把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转账凭证这些证据找齐,找个懂行的律师好好聊聊。毕竟,手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几位律师都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