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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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简称《措施》),从差异化住房供给、鼓励住房消费、推进房票政策、减轻购房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及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六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具体来看,在住宅用地供应上,面向青年人、养老人群及产城融合人群和都市圈聚集人群实际需求,推出区位条件适宜、土地面积适中、容积率适当、公共配套齐全的土地,助力开发企业打造差异化好房子。指导改善型住房项目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要求,完善修订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加大施工监督力度,切实提升建造工艺品质。

《措施》称,要进一步鼓励住房消费“以旧换新”。继续支持中介机构开展“帮卖”服务,鼓励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收旧换新”,对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卖旧买新”的购房人给予贷款总金额1%的贴息,鼓励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同步给予多样化促销优惠,进一步促进居民住房改善需求释放。

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表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并于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及抵押登记。出售自有住房应在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简单说,就是居民本人挂牌卖旧、按揭买新,就可以享受贷款金额1%的利息补助,贴息总资金限额1个亿、先申先得。

在推进实施各类“房票”政策方面,拓宽跨区安置房源、加强跨区房源宣传引导,在遵循群众意愿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更好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安置需求。全面推行实施“人才房票”政策,精准匹配各类人才在宁留宁发展意愿和置业需求。

此外,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促进各类置业需求有效释放。

在土地出让环节,进一步提升做地质量,提前对接规划服务,按企业需求,做到“拿地即进场”“拿地即开工”;在开发建设环节,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施工图审查提前技术指导,可根据实际申请基础(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合理分阶段施工,做好消防验收向前延伸技术服务,提高项目建设推进效率;在上市销售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在建工程抵押状态下现售商品房试行“带押上市”,对一般抵押状态下现售商品房试行“带押网签”,加强前置服务和宣传推介,确保项目高效入市。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