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月20日公告,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跃、相华、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收入确认跨期情形导致2024年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以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公司董事长陈跃、总经理相华、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孟海峰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跃、相华、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