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第 104 号)

(2026年3月20日酒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平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春妍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葛怀东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李文娟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伟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万仁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丁丽华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酒泉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赵正玉

审核:裴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