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1月初,陈某家中管道漏水,积水渗透至楼下的李某家中,导致房屋内的地板和墙面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经协商,楼上住户陈某给予了相应赔偿。2月中旬,陈某家中的管道再次发生渗漏,导致李某房屋二次受损,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李某要求陈某彻底修复房屋并恢复原状,而陈某则以维修成本高、难度大为由,仅同意给予经济补偿,双方由此产生分歧。随后,两人共同来到新民司法所申请调解。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对漏水情况及房屋受损程度进行实地查勘,固定关键证据。为防止矛盾激化,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工作人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情、理、法相结合,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劝导李某理解陈某维修的实际困难,阐明经济补偿相较于大修更具简便可行性;另一方面,告知陈某作为不动产权利人,对共有供水管道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因漏水造成他人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房屋受损修复实际成本核算,陈某当场支付李某损失赔偿金1800元,两次漏水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共同签署调解协议并承诺互不追究其他责任。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汪清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汪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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