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将经营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条件统一调整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自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我市本着便利实效、最大限度减轻从业人员负担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自2026年3月20日起,因年龄超过60周岁已被注销从业资格证,但年龄不超过63周岁的人员,全市已统一通过系统自动恢复其从业资格证。证件有效起始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相关人员可于2026年3月20日后及时查询电子证照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2026年3月20日起,凡年龄已达60周岁但未超过63周岁的人员可正常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申请、换发、变更等各项业务。

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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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需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证件所属行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换发”手续;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发”的,将予以注销。

(来源:天津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