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医保局

3月20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示2026年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的通知(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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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以法院判决为线索,部分医药企业在我省存在失信行为,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将评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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