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年头,举报个官员他妈,自己倒成“罪人”了?

李女士一举报,全网炸了!退休工人三年暴增10套房,总面积2700㎡、宾利豪车,价值几个亿!可法院却判她:公开道歉。

李女士质疑该干部母亲收入与退休工人身份严重不符,对方辩称系其母亲经商所得。女子被起诉侵犯名誉权,所以法院才要求她公开赔礼道歉。

道歉视频里,她一边“认错”,一边把“你妈怎么挣的”又念了一遍,播放量破百万。而监管部门记者打电话没接,也没回。你举报腐败,罚你道歉;你沉默,权力躺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情很简单:一个普通退休工人,突然成了“地产大亨”;一个普通网友,实名晒出证据,却被起诉“侵犯名誉”。她发视频,被平台下架;她道歉,网友笑她“反杀式演技”;她被逼跪,没人问:那些钱,到底是哪来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事一经报道,评论区吵翻了:

有人认为,监督权不是特权,是宪法赋予的武器。 她不是在骂人,是在问‘钱从哪来’?你敢答吗?

也有人认为: 判她道歉,这理说不通。一个普通人就不能质疑吗?能不能先等有关部门查清了再判,以免冤枉好人。

还有人认为,举报就是自毁,沉默就是共谋。 我懂了,以后只看新闻,不点转发,免得没把别人拉下马,先把自己摔死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李女士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而财产状况确实属于个人隐私。

虽然相关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领导干部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但母亲的财产并不在该范围内。

因此,法院判决李女士侵权成立,并责令赔礼道歉,并无太大不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于这一点,其实大部分网友都清楚,舆论的焦点其实集中在以下问题:

1、法律不保护“用权力换来的秘密”!公职人员直系亲属的异常财产,是否应当包含在“个人隐私权”范畴?你妈是退休工人,她能靠卖豆腐三年买下10套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没有李女士,这事儿能被看见吗?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女子反映的不是工作问题,涉及个人隐私。纪委说“已介入”,可是记者电话却没人接。

如果这些钱都是合法收入,那李女士赔礼道歉确实应该。但如果真的有猫腻,这岂不是寒了举报人的心?如果连“财产与身份严重不符”都不能问,那公民监督权如何实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刚哥以为,监督权不是“网暴”,而是反腐的呼吸。如果其言行没有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法律应当予以一定的宽容。否则就变成被举报人还没查,举报人先落马了。

最讽刺的不是她道歉,是她道歉后,没有人敢再问一句:“那几亿,到底是不是干净的?”

当一个普通人,因为说了真话,被逼着跪下说‘我错了’,谁以后还有勇气说真话?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转发。理智文明发声,共建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