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有个大哥在田里干活,碰上了一窝“野味”,他抡起锄头,当场就放倒了大的,又瞅着两只小的挺可爱,就直接抱回家里养了起来。
这玩意可不一般,据说一只就值500块钱,可他干的这事,到底是给自己找了条财路,还是惹上了大麻烦?
2022年9月,有人举报说方大叔家有点不对劲,执法人员就找上了门。
这一查不要紧,除了在冰柜里翻出些冻着的野味,更让人没想到的,是猪圈里竟然养着两头活蹦乱跳的小野猪。
这两只小野猪,一下子就成了铁证,方大叔到案后,也没隐瞒,把自己背地里干的那些事儿,就这么全给抖落出来了。
原来,从当年7月开始,他就觉得地里的庄稼老被野猪祸害,心里憋着一股火。
于是,他自己偷偷在山边田埂放了捕兽夹,就是那种带弹簧的铁夹子,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了。
在短短两三个月里,靠着这些狠家伙,他总共套住了5头野猪和1只猪獾。
除了那两头被他抱回家当猪养的幼崽,剩下的大家伙,不是被夹子当场夹死,就是被他赶到后用锄头给结果了。
然后,他就把这些野味拖回家,收拾干净放进冰柜,成了自家的下酒菜。
他以为这是在保护庄稼,顺便解解馋,却不知道,自己已经一脚踩进了法律的雷区。
说起这事,很多人可能觉得方大叔挺冤,毕竟,野猪祸害庄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法律的红线可不是闹着玩的。
2022年,野猪和猪獾都还妥妥地在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名录里,受法律保护。
方大叔在禁猎期、禁猎区,用着禁用的工具打猎,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构成了非法狩猎罪,而且是情节严重的那种。
2023年,国家林草局确实把野猪从“三有”名录里移出去了,这消息一出,不少人拍手叫好,觉得这下总算能出口气了。
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咱们老百姓可以随便打了?答案是:不行!千万别这么想。
官方和专家们一再出来解释,把野猪“除名”,主要是为了方便地方政府在野猪泛滥成灾的地方,组织专业的队伍进行科学管控。
把审批流程简化一下,绝对不是给个人随便打野猪开绿灯。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猪依然是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个人私自猎杀,尤其是在不该打的时间、不该打的地点用不该用的方法,照样犯法,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就拿前阵子北京那个网红猎杀野猪的案子来说吧,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野猪“除名”后,他照样因为在生态保护区打猎被判了刑。
方大叔这事,也反映出不少人面对野猪时的那种无奈和对法律的不了解,庄稼被毁了,损失算谁的?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其实,国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也给大伙儿指了条明路,那就是依法求助和申请补偿。
就拿安徽来说,早就有一套完整的《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
简单说,只要是因为保护野生动物(包括野猪)导致你家庄稼、林木或者鸡鸭牛羊受了损失,你就有权利向政府申请补偿。
申请流程也一点不复杂,在规定时间里跟乡镇政府报备就行,后面核实、赔付都有专门部门负责。
不仅如此,为了让大家拿钱更快、更方便,安徽这几年还大力推广“野生动物致害保险”。
到2023年,全省有60多个县市区都买了这份保险,一年赔出去的钱将近700万。
从政府直接掏钱,变成保险公司来赔付,效率高多了,受灾的乡亲们基本能做到报案就有人管,定了损就能拿到钱,省去了很多麻烦。
所以,真遇到野猪毁庄稼,正确的操作根本不是抄起家伙自己上,而是拿起电话向林业部门或者保险公司求助。
咱们再说回方大叔的案子,后来经过鉴定,他打的一头野猪基准价值是500块,一只猪獾是800块。
钱不多,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这个事实是板上钉钉的,2024年10月,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他提起了公诉。
检察院在起诉的时候就说了,方大叔违反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这事得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看在他坦白态度好,也认罪认罚,建议法院能从轻处理。
翻翻安徽这几年类似的案子,非法狩猎罪一般也就是判个一年半载的,或者给个缓刑,但不管怎么说,方大叔很可能就要因为这几口野味,背上一个犯罪的案底。
在今天的社会,对法律的无知和不当回事,有时候比山里跑出来的野猪还要“害人”,方大叔可能觉得,我保护自己辛辛苦苦种的庄稼,天经地义。
但在法律上,当国家已经为你提供了合法合理的解决路径时,你绕开它,选择最原始、最粗暴的方式,那就是对公共生态资源的破坏,就是违法。
当补偿和保险的阳光大道已经铺好,你偏要走私自报复的独木桥,那掉下去摔了跟头,就怨不得别人了。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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