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君主及以上贵族集团中,子妻其庶母;弟妻其嫂;侄妻其婶母。这样的行为被儒家伦理道德视为乱伦,而在东周时期则是一种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同的婚俗,到了春秋早期还成为了维护各王国政治利益的手段,直到儒学兴起,烝报婚制才逐渐消失。
在周代,虽然一夫一妻制是主流,但实际上上层贵族们并不受此方面的限制。他们在正妻之外还占有更多的女子,这就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形式,称“烝报”婚制(也被称作“转房制”或“收继制”)和“媵妾”婚制。
烝报婚制说了两种婚姻形态,一是“烝”,也就是一开始说的“子妻其庶母,”在父亲死后,嫡子娶他的庶母,或者是庶子娶他的嫡母,是一种幼辈娶长辈守寡妻妾的现象。二是“报”,是指与旁系宗亲的妻妾通婚,其中“弟妻其嫂”和“侄妻其婶母”就属于“报。”
“烝”和“报”并不是婚姻的专用词,“烝”和“报”二字是祭祀词。《礼记・王制》记载:“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报,报德之祭也。”
那为什么会用祭祀名来称呼婚俗呢?结婚意味着两性的结合,是养育后代的一种必要形式,关系到血缘宗亲。“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直到到现在,农村结婚依然会来到祠堂进行祭拜,通过这种方式来宣告女子正式成为该宗室的一份子,同时也是为了告慰祖先。所以祭祀和结婚息息相关。
烝报婚
烝报婚制开始于东周。西周是没有烝报婚制的,西周设宗法血缘等级秩序,当然不会做出如此违背等级的事情。试想一位嫡子娶他的庶母,这不是将自己等同于自己的父亲?而到了东周,诸侯割据,礼崩乐坏,人们的宗族血缘等级秩序意识已经因为战乱被削弱。同时也动摇了建立在等级秩序上的婚姻制度,烝报婚制取得有利的生存空间。到了春秋早期至晚期,一度成为上得了台面的政治联姻。
“烝”、“报”原为祭祀之名称,因在实行收继时要祭祀祖先,以期在心灵上求得安慰,故名。“烝报”婚制是符合当时社会道德规范的正常婚姻形式,并非伤风败俗的乱伦行径。而超出这两种情况的两性关系,则被称为“通”或“傍淫”,为道德规范所不容。
“烝报”婚与私通的主要区别在于:一、“烝报”婚仅限于儿子与庶母、侄儿与婶母、弟与寡嫂之间的婚配关系;而私通则是超出以上范围的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二、“烝报”婚一般要生育子女,并且所生育之子女不受到歧视,享有合法的社会地位甚至可以做诸侯国的世子或嫡夫人。三、“烝报”婚是当时的合法婚配,不会产生什么直接的恶果;而私通则是非法的,有损于丈夫的颜面和家族的利益,因此容易造成贵族集团的内部矛盾和冲突。
“烝”在《左传》中是有详细记载的,就比如夷姜和卫宣公、宣姜和卫顽之间的关系。夷姜本来是卫庄公的妻妾,卫宣公的后母。在卫庄公薨逝后,卫宣公娶了夷姜,并且生育了公子急和卫顽。齐国愿与卫国交好,将齐女宣姜许配给太子急,但是卫宣公见自己的儿媳如此娇美,便占为己有,与宣姜生育了卫朔,也就是后来的卫惠公。卫国的左右公子不满于宣公的废除急的太子之位,发动政变。卫朔逃亡齐国,此时的齐国已经是他的母舅国,凭借着这一层关系,齐国出兵平息卫国政变。据《左传》:“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
后来宣公薨逝,急与宣姜的婚约又可得以生效,但是急也逝世,卫顽是急的弟弟。齐国也想通过联姻巩固齐卫两国的关系,逼着卫顽娶了自己的后母或者是嫂子——宣姜。
除此以外,《左传》中还有许多关于“烝婚”的记载,包括齐、郑、晋、卫、楚国等国,可见“烝婚”制度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
可以看出,通过“烝”而生下的子女,并不会受到歧视,相反的是也可以成为一国之君。卫惠公是宣公烝于宣姜的儿子,也没有影响他成为卫国的最高统治者。所以,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人们是普遍接受“烝。”
虽然“烝”合乎法理,不会像“私通”一样遭到唾弃,甚至遭受惩罚,但是“烝”也不合乎人伦道德。后世不耻于宣姜的做法,作诗歌讽刺,比如《国风・鄘风・君子偕老》。但是在古代,女子什么时候不是政治工具呢?
《左传》也记载了“报”婚,最简单的一件“报”婚发生在郑国,郑子是郑文公的叔父,陈妫是郑子的妃子也就是郑文公的叔母,郑子死后,郑文公报陈妫,生子减。《左传》中记载了弟报其嫂的事例,这两种都没有受到当时社会的诟病。
烝报婚制在当时没有走正常的婚聘程序,但是依然不妨碍它成为一种合法的婚制。根据《左传》记载,同过烝报婚制生养的后代,也没有被他人成为私生子,享受正当的继承权。在政治方面,反而成为维护国家利益的有效工具。
但是无一例外的就是,它发生在“道德大废,上下失序”的东周。战乱平息,纲纪恢复之时,烝报婚制便找不到它的合理之处。
在奴隶制度下,妇女是用聘财赎买来的,成为家族中的一笔活的财产。其夫死后,为了不使这笔财产外流,妻子就必须转房给本族中的其他男子。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为传宗接代而不可推卸的义务。这种婚制在春秋时代中原农业地区统治阶级的家族中非常流行,下层社会也深受其影响。
“烝”礼是春秋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存在与宗法制度、政治联姻及早期伦理观念密切相关,体现了当时贵族社会对血缘、权力与外交的复杂权衡。随着社会伦理的演进,这一习俗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其反映的文化冲突与制度变迁,仍是研究先秦史的重要切入点。
进入战国时代以后,地主阶级的封建制迅速发展,“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成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从而产生出封建主义的伦理道德规范,不符合新的伦理道德规范的“烝报”婚便逐渐在中原农业地区中消亡,但在边疆少数民族游牧社会中,这种婚制伴随着奴隶制度而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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