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守护一方平安的派出所教员,却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把魔爪伸向了 15 岁的少女。当这份判决书被公之于众时,所有人都被这起 “执法者犯法” 的恶行刺痛了神经。
2025 年 6 月 16 日,福建宁德霞浦县,15 岁的小君(化名)因为一起纠纷,跟着母亲走进了牙城镇派出所。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里会成为她一生的噩梦。
李某以 “单独问话” 为借口,支开了陪同小君的母亲。在只有两人的教导员办公室里,这个本该身着警服、守护正义的男人,对小君实施了令人发指的强制猥 亵。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被揭发后还百般抵赖“诬 陷 警 务人 员”。直到从现场办公室垃圾桶、警服下摆、藤椅扶手,到小君的鞋带上,都提取到了李某的精 液 DNA,与他的血样完全匹配铁证,才供认不讳。
2026 年 3 月 16 日的一审判决结 果:李某因强制猥亵罪,仅被判处有期徒刑2 年 9 个月。
判决中,明明认定了李某的三项从重情节:针对未成年人、利用职务便利、手段恶劣,这三条每一条都足以让他付出更沉重的代价。可最终,却因为 “认罪认罚” 四个字,从轻量刑,让这个知法犯法的恶魔,只得到了不到三年的刑期。更让人心寒的是,李某当庭只说了一句 “对不起”,他的家属、所属单位,至今都没有向受害者及其家庭,做出任何正式的道歉和赔偿。
消息一出,网友们的愤怒,除了对 “2 年 9 个月” 处罚有异议外,更是对对 “执法者犯法却未被从重处罚” 质疑。
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同样是侵害未成年人,往前校 长侵多名学生被判si刑,隔空猥亵幼女都能获刑 15 年,怎么到了教导员这里,就成了 2 年 9 个月?” 这背后的逻辑,让无数人感到困惑与失望。
李某身为公职教导员,本应比普通人更懂法律、更敬畏法律,却在执法场所内,利用职务之便,对未成年人犯下如此卑劣的罪行,这难道不是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的典型吗?可在这份判决里,看不到 “罪加一等”,只看到了 “从轻发落”。
案发后,这个 15 岁的女孩,开始用自残的方式折磨自己 —— 双臂布满了割伤的疤痕。她频繁被噩梦惊醒,甚至四次离家出走,独自跑到安徽、江西等地打工,只为逃离这个让她窒息的环境。她拉黑了父母,疏远了朋友,在流言蜚语中,一步步走向崩溃的边缘。
而她的家庭,也因此支离破碎。母亲不堪各种流言蜚语等恶毒谣言的攻击,被迫关掉了店铺,独自返回四川老家;父亲则留在当地,一边艰难维持生计,一边为女儿讨公道。一个原本普通的家庭,因为李某的一己私欲,彻底垮塌。
网友们的愤怒,是 “执法者犯法” 对公信力的毁灭性打击;他们愤怒的,是 “量刑畸轻” 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他们愤怒的,是涉事单位至今缺位的责任与冷漠的态度。
有人质问:“作为责任单位,难道不该承担民事赔偿吗?难道只等判决生效后,开除一个李某就算完事了吗?”
大家呼吁:“必须彻查李某过往经手的所有案件,是否有其他未被发现的恶行?”
目前,小君的家属已经明确表示,将申请抗诉,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他们说:“我的女儿遭受了终身伤害,施害者付出的代价,实在太低了。”
当守护正义的人,变成了制造黑暗的恶魔,我们该如何重建信任?当法律的天平,似乎向 “特殊身份” 倾斜时,该如何守护公平?网友纷纷表达了不满于担忧。
2 年 9 个月的刑期,在人心的天平上它远远不够。我们期待着抗诉的结果,期待着法律能给这个 15 岁的女孩,一个真正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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