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那年我二十六岁,是村里出名的“赤贫户”。那个冬天,大兴安岭余脉下的石头村被一场罕见的大雪封了山。那天下午我坐在漏风的土坯房里,守着半锅清可见底的稀粥,听着窗外北风像哨子一样尖叫。就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午后,村长带着几个年长的村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没膝深的雪,推开了我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他们脸上的表情怪异而凝重,像是带着施舍,又像是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村长拍了拍身上的落雪,开门见山地对我说:“守义啊,你这日子不能再这么熬下去了。隔壁村的陈素娟,男人走了两年了,没孩子,是个干净利落的女人。村里商量过了,只要你点头,这亲事咱们给撮合。”

我愣住了,手里那只破了一个口的粗瓷碗险些掉在地上。陈素娟,我见过。那是方圆十里出了名的俏寡妇。

当时的我心想虽然是个寡妇,那也总比打光棍强呀,可是后来又想想我穷得连自个儿都快养不活了,哪来的彩礼娶人家?

“别担心彩礼的事,”村长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素娟说了,她不要一分钱,只要个能遮风挡雨的窝,和一个实诚待她的汉子。守义,这是你的造化,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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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墙上贴着的已经发黄的伟人像,再看看自己这间家徒四壁的破屋,心里五味杂陈。这种“捡来的婚姻”,与其说是喜事,不如说是一种卑微的凑合。但我终究还是点了点头,因为那种蚀骨的孤独和总是背后被人指指点点,早已磨平了我仅剩的一点自尊。

婚礼定在腊月初八。没有迎亲的车队,没有喧天的锣鼓,只有村长家借来的两床红被面和两盏贴着歪斜“囍”字的红蜡烛。村民们倒是挺热心,大家伙儿你凑一碗面,他掏一把枣,在我的院子里支起了一口大锅,热热闹闹地喝了一顿稀松平常的喜酒。

入夜,喧嚣渐散,冰冷的月光洒在雪地上,反射出一片惨白。我局促地站在新房门口,心跳得像擂鼓。那间屋子是结婚前几天才突击收拾出来的,屋里透着一股廉价纸烟的味道和淡淡的霉味。陈素娟坐在床沿上,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但干干净净的红棉袄。在昏暗的烛火下,她的侧脸有一种让人心碎的静谧。

我挪动着僵硬的步子走进去,手心全是汗。1999年的那个新婚夜,没有我想象中的温存,只有一种近乎压抑的沉默。我坐在炕沿的另一头,低着头,不知道该把手往哪儿放。我总觉得,自己是在趁人之危,在利用她的困顿来填补我的荒凉。

“你……你饿吗?”我没话找话,声音颤抖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