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闭幕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热潮仍没有过去。
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形象,外面带有一层科技感十足的太空服。
不仅仅是奥运村的运动员,就连不怎么关注运动会的观众,也会被它的形象俘获芳心。
一些国外的记者和观众,也都同样驻足在冬奥会的现场,流连忘返。
大家都深深沉沦于大熊猫可爱的颜值中了。
可就是这样一只可爱的大熊猫,却在七年前被一对云南农民兄弟给残忍杀害了。
并且他们以4800元的价格,将大熊猫的尸体辗转卖给了多个买家,来谋求利益。
这对云南的农民兄弟为什么要选择残忍的杀害国宝大熊猫?
他们以4800元的价格将大熊猫的尸体转卖,又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今天,便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个案情的始末。
云南农民兄弟怒杀大熊猫
这件事情还要从2014年12月3日开始说起。
在中国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有一家姓王的务农人家。
这一家有兄弟两个人,平时就靠种地和圈养一些牲畜为生。
这一年,羊肉的价格居高不下。
于是王家两兄弟,便想在家中的空地上圈起一个羊圈,养上几头小肥羊,等着过年的时候卖出去,换一些钱。
可好景不长,一天早上,王家两兄弟像往常一样早起,去喂自己家的羊,却发现自己家的羊被什么野生动物给咬死了,死状特别的惨烈。
当时正值隆冬,普洱镇龙台村下了一场薄薄的雪。
这王家两兄弟,正是借着薄薄的积雪,看到了一个硕大的野生动物脚印。
料定了这就是前来他们家咬羊的那个野生动物。
羊圈里的羊,还没有到能够出栏的时候。
此时的小羊被咬死,王家两兄弟大抵是要赔上了一笔钱了。
可这王家两兄弟,不甘心被一个野生畜牲这样戏弄。
于是,便在自己家羊圈的周围设下了一个陷阱,准备给这个野生动物来一个“瓮中捉鳖”。
傍晚,王家两兄弟结束了一天的劳碌,准备美美地喝上一盅,再吃上几个好菜。
可却听见,自家门口有什么崩开的声音,仔细听来应该是自己设下的陷阱,被野兽给触发了。
兄弟两个人赶紧起身,来到了空地的旁边,发现陷阱早已经被野兽给拱坏了,而野兽也逃得不见踪影。
王家两兄弟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对这个野兽穷追堵截。
他们拿上了家里用来打猎的猎枪,还带上了自家的猎狗,沿着野兽的气味和足迹向山林里出发。
突然,弟弟在竹林中看见了一个黑灰色的身影,看起来就像是咬死自家羊圈中羊的那个野兽。
他便赶紧招呼自己的哥哥,向竹林的深处望去。
王家兄弟的老大,也看见了竹林中有一个硕大的野兽正在向前行走。
于是,便也没有想那么多,直接拿起自己手里的火枪向野兽打了两枪。
只听见野兽发出了几声痛苦的嘶吼,便再也没有声响。
兄弟两个人赶忙跑到事发的地点,去查看野兽究竟有没有死去。
这一细看之下,王家两兄弟才知道自己闯祸了。
等王家两兄弟上前一看,这哪里是什么野兽啊?这不是一个毛发被染脏了的大熊猫吗?
虽然王家两兄弟没念过什么书,但大熊猫是国宝的常识还是有的。
事已至此,王家两兄弟也没有办法让这只大熊猫复活了。
于是,王家两兄弟决定剑走偏锋,他们想把这个大熊猫的尸体给解剖了,然后卖给那些专门收野味的人。
他们通过电视节目得知,有很多人也会打一些类似穿山甲之类的野味。
然后卖给专门收购野生动物肉类的人,能够从中得到一笔不小的利润。
甚至有很多人就是私自猎杀野生动物,来获取非法利益的,也从中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王家两兄弟想,反正大熊猫也已经被他们二人打死,他们被熊猫咬死的小羊也没有办法再给他们换取利润。
倒不如就把这只熊猫尸体给卖了,毛皮和肉类还能够得到一笔钱。
之后,王家两兄弟联系到了一个叫李克全的人,这人决定花4800元将熊猫尸体收购。
4800元买一只熊猫不算贵了,可王家两兄弟急于脱手,并且这也不是什么能够登上台面的生意。
于是,最终仅以4800元,王家两兄弟就把这个大熊猫的尸体卖给了这个李某。
而这个姓李的买家,收了这么大一个大熊猫的尸体,也并不全部都留给自己享用。
他将大熊猫的尸体进行分割,之后又辗转卖给了多个买家,也从中获得了不少的利润。
不过,当熊猫肉变得越来越分散,这件事情也就像纸张包不住火苗一样,早晚有一天会被相关的执法人员发现。
警方从吴某手中缴获8公斤多的野生动物肉类,经鉴定是熊猫肉
2014年12月31日,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就接到了一个匿名报案。
据某一个热心群众匿名举报称,一个姓吴的居民家中,好似有野生动物肉类被食用。
太平镇派出所的警员赶紧出动,前往这个姓吴的居民家中查看结果。
结果证明,匿名报案人的报案信息属实。
他们的确在吴某的家中,发现了重达8公斤多的野生动物肉。
警方询问吴某,这到底是哪一种野生动物的肉类。
但是吴某眼神一直闪躲,支支吾吾说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于是,警方决定把搜寻到的8公斤多的野生动物肉,送到有关机构进行鉴定。
因为私自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肉,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而具体的惩罚和量刑标准,还是要具体分析,当事人究竟使用了哪种野生动物的肉。
不过这次的案件比较棘手。
经过专业人员两个多月的反复鉴定,最终才确定,这从吴某家冰柜中收缴的8公斤多的野生动物肉,是大熊猫的肉。
这下,可把办案的警方人员给惊到了!
要知道,大熊猫可是国宝,很少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去猎杀大熊猫从而获得利益。
而且大熊猫的产地一般是在四川和陕西省。
此次在云南境内出现大熊猫的踪迹,也算是比较稀罕。
由于这场案件性质较为恶劣,警方上层领导要求,这件案子必须做到事无巨细的详查,一定要搞清楚这只大熊猫尸体的来龙去脉。
据吴某承认,大熊猫并不是他所伤害的,他只是从一个姓李的买家那里购买得来的,当时花了不少的钱。
他也知道这大熊猫的肉是比较稀罕的物件,有很多人抱着猎奇的心态,想尝一尝中国大熊猫的肉究竟是什么味道。
之后,吴某如实交代,他从李某手上购买这批熊猫肉之后,还辗转把这些熊猫肉卖给了王某和杜某等人,从中也是收到了不少的红利。
很快,警方按照吴某交代的事实,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和杜某的位置,并把他们带回来问话。
与此同时,派出所的警员也试图寻找到那个李某的卖家信息。
直到李某被抓获,顺带又牵出了四川省的买家王某以及猎杀大熊猫的真正凶手——云南的王家两兄弟。
之后,警方按照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供述,在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逮捕了王家两兄弟。
王家两兄弟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专门靠猎杀野生动物为生的人。
在警方的简单盘问之下,很快就对自己猎杀大熊猫并且将大熊猫的尸体,卖给收购野生动物肉的人的事情供认不讳。
他们把事情的真相,向警方和盘托出。
王家两兄弟承认到,这只大熊猫是被他们杀死的,而且这只大熊猫并不是他们从四川或者陕西等熊猫的发源地猎杀的。
他们就是在自己的家乡云南省昭通市内,寻找到了这只大熊猫。
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他们的家乡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大熊猫出没的事情。
而且野生大熊猫并不比自己在动物园里看到的大熊猫那样干净。
它们没有饲养员每天按时一日三餐定点的喂饭,大熊猫只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去解决温饱问题。
而大熊猫虽然在人类的固有印象中是吃竹子的,但其实它也是一种食肉动物。
所以才会出现大熊猫因为想要开荤,而去咬伤当地村民家畜的事件。
而此时,关于这个熊猫的原产地,就是在中国云南,还是它是从四川或陕西省跋涉而来。
或者是被有些人带到这座城市,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为了证明王家两兄弟说的话是否真实,警方特地前往了他们猎杀大熊猫的地点去一探究竟。
经过案发现场的痕迹来看,检验人员发现:
这附近确实有一些粪便和毛发的遗留痕迹,像是大熊猫造成的。
他们将这些遗留的粪便和毛发带回了实验室,进行专业的鉴定和分析。
通过专业人员的分析,这些粪便和毛发中含有的特征,确实是属于大熊猫。
但由于时间久远的问题,鉴定人员也无法辨别这些毛发和粪便,是否是属于被王家两兄弟所猎杀的这只大熊猫的。
他们也把猎杀这只大熊猫的附近环境进行了分析:
这片山头竹林环绕,气候和温度也比较适宜。确实是一块适合大熊猫生活的风水宝地。
而熊猫私自猎杀人类饲养的牲畜,可能确实是偶然之举。
从实地勘察回来的种种证据都表明,王家两兄弟的说法属实,并没有撒谎。
这场猎杀大熊猫的案件,也并不是恶劣地猎杀野生动物。所以,在量刑等方面也会从轻处理。
不过王家两兄弟确实残忍杀害了这只国宝,而且事后并没有向警方汇报,反而选择私自把国宝的尸体拿去卖钱。
这些做法属实,触犯了国家法律,是一定逃不过法律的惩罚的。
而这些涉案的相关人员,最后又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呢?
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究竟如何量刑呢?
先来说说王家两兄弟,王家两兄弟所犯的罪是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但体谅是无心之失的份上,可以略微的减缓刑法。
但王家两兄弟身上所犯下的罪可不止这一条。
中国法律规定:中国境内居民是不可以私自持有枪支的。
哪怕王家两兄弟是用来自保和打猎,拥有火药枪就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王家两兄弟将熊猫肉贩卖,这一点也触犯了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规定。
所以情节比较严重,属于数罪并犯,要叠加起来进行最终的判刑考量。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
非法猎捕和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以及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以及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制品的人员。
他们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缴纳罚金。
视情节而定,如果情节严重的,是要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缴纳罚金。
当然,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刑罚,没收其财产。
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
违反我国枪支管理规定的,非法持有或者是私藏相关的枪支弹药的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是造成人员死伤等情节严重的情况,将对非法持有枪支的相关人员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是神圣的,不要轻易在法律的边缘游走和尝试试探法律的底线。
大家应积极配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争当成为一名合法的公民。
而经过最终的确定,王家两兄弟中的老大因为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时判罚他缴纳一万元的罚金。
王家兄弟的老二,情节相比较王家兄弟中的老大,略有所减轻。
因为他并不是那个开枪真正打死大熊猫的人。
不过他也犯下了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知情不报等罪。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和哥哥一样,缴纳一万元的惩罚金。
至于此次案件中其他的相关人员,则按照购买野生动物肉的重量和情节,判处一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照相关法律缴纳相应的惩罚金。
其实,类似云南农民兄弟怒杀大熊猫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杀害濒危保护动物的案件不止这一桩。
在2021年年末,四川,河南,安徽等一些地区也发生了野猪闯进农民的村庄,毁坏农民辛苦种下的庄稼,并且发生了伤人的恶劣案件。
大部分农民都对野猪的这种蛮横行为表示愤怒,甚至想联合起来将野猪猎杀,实现为民除害的目的。
但其实野猪在我国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不能够随意猎杀的。
尽管农民是因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选择去杀害野猪,可这也算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后记:
遇见这种情况,第一选择应该是报警,寻找有关人员来解决这件事情。
并且国家也出台了有关的法律,建立野生动物致害的补偿制度,实现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方案。
不过话说回来,无论是大熊猫咬伤云南兄弟的家畜也好,野猪泛滥,随意毁坏农民的庄稼也罢。
究其真正的根源,不过是这些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由于人类的乱砍乱伐等行为遭受到严重破坏。
野生动物失去了它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家园,为了生存四处辗转,甚至最终走向了灭亡。
每一种动物,在地球上都有它活下去的权利。
人类造成的恶果,最终只能由人类来解决。
随着动物们的生活环境被破坏,野猪也好、熊猫也罢,只能够寻找其他的地理位置,来填饱自己的肚子生存下去。
它们闯入人类的家园,不过也就是为了活下去。
在解决野生动物涌入农民村庄的麻烦上,人类应该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生态循环是一个体制严密的循环圈,是亘古不变的地球上的生物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
捕食的食肉动物们,都知道要去捕猎这个食物链下层中一些老弱病残,而留下生机勃发的生命继续延续。
因为它们能够延续生命,就代表着食物链上层的捕食者能够延续生命。
人类作为有思想,有智慧的高级动物,肯定不会想不明白动物们都知道的道理。
所以保护好我们的家园,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栖居地,其实就是在变相的保护我们自己!
为生态平衡,也要减少类似云南兄弟怒杀大熊猫的悲剧发生。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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