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大连市根据辽宁省相关政策及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正式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两类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均可享受待遇提升。
据了解,此次调整按照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分档划定标准,充分体现“多缴多得”原则。其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由原每月1785元调整为1895.5元,每月增加110.5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由原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7元,每月增加117元;上涨幅度为6.2%。
本次调标依据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是大连市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的具体行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失业参保群体。大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上调,将切实缓解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压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新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自动按新标准发放及补发差额,无需额外申请。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人社局已统筹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做好待遇核算、系统调整、资金保障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下一步,大连市将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持续推动社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算细账——失业保险金上调6.2%,快看看你能领多少
根据市人社局最新通知,此次调标分两档执行,缴费年限不同,领取标准不同:
→缴费满1年不足10年:每月1895.5元(原1785元,涨110.5元)
→缴费满10年及以上:每月2007元(原1890元,涨117元)
此次调整是按照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政策要求,结合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制定的,上涨幅度为6.2%,切实让失业人员享受到政策红利,减轻生活负担。
划重点——符合条件无需额外申请
执行时间:2025年12月1日
发放原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自动按新标准发放及补发差额,无需额外申请。
失业保险金的及时上调,是大连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将确保新标足额、按时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手中。
小贴士——失业金的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快收好
申领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程序:一是线下申领。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各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二是线上申领。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辽宁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自主申报。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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