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落网了,大快人心!这消息像长了翅膀,飞遍了大街小巷。老冯我刷着手机,看着新闻里那张熟悉的、画出来的“梅姨”脸,再瞅瞅警方公布的嫌疑人照片,心里头直犯嘀咕:这……这真是同一个人?怕不是画像师和嫌疑人之间,隔了十条黄河外加一座泰山吧?
有人说相似度不到三成,要我看,能有五分像,那都得算画像师超常发挥了。你看那画像,脸盘、眉眼、神态,跟真人谢某某摆一块,活脱脱像是失散多年、但压根没遗传父母半点特征的“谁家老姨”。怪不得有朋友调侃:“照着这画像找,梅姨站我面前我都得请她吃顿饭,问问她见没见过画像上这位大姐。”
画像专家林警官,江湖人称“神笔警探”,劳苦功高,精神可嘉。他根据目击者描述,几易其稿,画出了那张传遍全国的“通缉令”。他说自始至终坚信“梅姨”存在,这份执着,老冯做梦都佩服。
但问题出在哪儿呢?出在这“目击者描述”本身,恐怕就自带了一层厚厚的“岁月模糊滤镜”。上学时教授就讲过,一千个读者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想想看,那些描述她的人,有的是多年前的邻居,有的是拐卖同伙;有的和她借过碗,有的和她红过脸,记忆随着时间流逝,早就模糊变形了。单眼皮记成双眼皮,圆脸记成方脸,再加上每个人带着感情色彩的描述,表达能力又各有特点,传到画像师耳朵里,再经过画笔一勾勒,出来的成品,只能算是林警官心目中的“双枪老太婆”,这就和导演心中的于和伟就是伟人一样,和你心中的伟人形象差距大是一定的。
要我说破案的关键,不是笔是嘴。新闻里轻描淡写提了一句:曾与“梅姨”同居两年的老汉,提供了关键线索。这句话才是重中之重,是画龙点睛之笔啊!
同居两年,一个被窝里滚了700多天,那是朝夕相处,是柴米油盐,是活生生的人,不是记忆碎片里模糊的影子。老汉嘴里说出的细节,什么身上长了几根毛、习惯动作、口头禅、生活癖好,乃至最关键的、画像难以捕捉的“神韵”和“气质”,恐怕比任何目击者的静态描述都要精准一万倍。这才是真正能“定位”到人的活线索。
画像,或许提供了一个大致的、符号化的方向,但真正让警方锁定目标的,恐怕是这些来自“身边人”的、扎实的、动态的情报。这就像大海捞针,画像告诉你针大概是铁的,而老汉直接告诉你针掉在了哪堆驴粪里。功劳簿上,这位敢于站出来指证的老汉,理应重重记上一笔。
林警官还提到,警方曾释放“梅姨可能不存在”的风声,是“内紧外松”的高明策略,让“梅姨”放松警惕。这句话我认为不应该暴露,它从侧面提高了老冯的反侦察能力,看来以后做点坏事,得多长个心眼,越是安全地方不一定越安全,灯下黑只能玩一次,玩多了反而成了焦点。换个角度想,这画像与真人的巨大差异,是不是在无意中也起到了某种“反向掩护”的作用?大家都拿着那张不太像的画像在民间“按图索骥”,议论纷纷,反而让真正的“梅姨”觉得“这画得根本不是我”,从而可能更加麻痹?这算不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歪打正着”?当然,这只是老冯的瞎琢磨,我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人,写篇杂文还总是担心被平台封了账号,那敢做贼,咱是大大的良民。
言归正转,“梅姨”落网,是一场大快人心的胜利。 这场胜利,首先归功于广东警方近二十年不懈的坚持,没有他们的“轴劲儿”,可能早就成了悬案。其次,要感谢那些像同居老汉一样,最终站出来提供关键线索的知情人。最后,也离不开全社会对打拐事业的持续关注,形成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舆论压力。
至于那张画像,它更像一个时代的符号,一个凝聚了公众关切与警示的“图腾”。它的作用,或许不在于“精准还原”,而在于“广泛传播”和“深刻提醒”,提醒每一个家庭看好孩子,提醒社会警惕阴影下的罪恶。
所以,咱们不必过于纠结那画像像不像三分。就像寻人启事上的照片,哪怕只有一分像,只要能多一个人看,多一份扩散的可能,就值了。真正让“梅姨”们无处遁形的,从来不是某支“神笔”。人在做,天在看,作恶多端终有报。过日子嘛,谁家锅里偶尔还不出一块臭肉,捞出来喂狗不就行了,人抓住了,没必要再纠结。
画得像,是锦上添花;画不像,是水平有限。毕竟,抓住真凶,让破碎的家庭看到团圆的光,才是所有人最朴素、最真挚的期盼。
平民老冯
有想法、有锋芒、讲真话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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