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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披露一起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1998年出生、原为湖南祁东某职业中专教师的徐某,因自拍并出售淫秽视频非法获利24万余元,被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没收。

该案暴露出个别从业人员无视法律底线、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牟利的严重问题,也为公众敲响守法自律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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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徐某案发前系湖南祁东某职业中专教师,本应恪守师德、遵纪守法,却为牟取非法利益,走上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犯罪道路。

2023年9月起,徐某开始通过微信群发送“阅后即焚”的私密照片进行引流,刻意吸引陌生男性添加个人微信,逐步搭建起隐秘的交易渠道。

为扩大牟利空间,徐某自行拍摄本人裸体视频及与他人的性爱视频,将此类视频明码标价,以199元、299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微信发送下载链接的方式对外出售,供购买者下载保存、反复观看。

经查实,徐某向伏某出售淫秽视频9部,向王某出售淫秽视频24部,涉案视频经司法鉴定均属于淫秽物品。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案发前,徐某借助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累计非法获利24万余元,其行为已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违背公序良俗,触犯刑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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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徐某被警方依法抓获。到案后,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同时具有立功表现,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明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视频,数量较大、获利数额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考量其坦白、立功、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等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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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涉黄犯罪。随着移动互联网与社交软件普及,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更具隐蔽性、扩散性,对青少年身心健康与社会风气危害极大。

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职业,更应坚守道德与法律双重底线,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与社会公序良俗。徐某身为青年教师,放弃职业操守,以身试法,不仅丢掉工作、留下犯罪前科,更对个人家庭与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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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再次提醒社会公众,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无论手段如何隐蔽,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公民应增强法治意识与道德自律,自觉抵制涉黄违法犯罪,共同维护清朗、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