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50万元。
同时,3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4人被警告。
因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经理、授信审批部经理吕红启、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经理王东晨、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副经理魏向永北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刘扬、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刘跃辉、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金鹏、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永健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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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7444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末,其各项存款余额81.2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6.67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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