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

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无证驾驶就犹如“移动炸弹”,可总有一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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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13时50分,驾驶人李某驾驶豫DA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汝州市前石线口子孙村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辅警现场查获。经核实,李某驾驶证已被吊销,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汝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漯河

3月16日13时20分,漯河交警六大队民警在辖区太白山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内人头攒动,形迹可疑,便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核载8人,后座拆除后连坐带蹲整辆车共搭载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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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李某称车上人员都是附近某工地工人,中午回出租房吃饭,为图省事,就让工人挤在了一辆车上。

了解情况后,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李某及乘客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对驾驶人李某驾车超员、拆装改型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超员人员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月13日14时38分,漯河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辖区漯上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新能源轿车内人头攒动,便将其拦停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4人,实载5人,超员1人。

“就是4个人啊,这上面写的4座,不是坐4个人吗?”驾驶人唐某某指着行车证不解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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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是车辆允许的最大运载人数,其中包含司机,就是说带上你本人4个人,现在车上一共5人,属于超载。”民警耐心告知驾驶人超员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对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对超员人员安全转运。

很多时候,事故的发生只在一念之间:一个以为“能冲过去”,一个以为“能让得开”……

2026年3月7日14时许,杨某某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舞阳县人民路与珠海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付某某驾驶的豫LDV1***小型汽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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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勘查后认定:杨某某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在路口左转弯时,未让行直行车辆,且未按规定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其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而付某某驾驶车辆行经路口时,遇绿灯闪烁未提前减速观察,未能确保安全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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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视频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事发时信号灯处于绿灯闪烁(警示)状态,它不是“冲刺的信号”,而是表示信号灯即将转换为红灯或黄灯,提醒驾驶员提前准备停车或减速,但很多司机误以为绿灯闪了就要一脚油门冲过去,殊不知,这恰恰是危险的开端。

舞阳交警提示:绿灯闪烁是提醒而非“冲刺信号”,行经路口务必减速慢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来源:河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