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精选 - 全民写作大赛#
谁也没找到,一件别车案,居然别出了这么多拦路虎。没出事故认定书,说要移交;去报案,没几天又说“没有违法事实”,终止调查;申请复议,上级机关看了,认定“原不予立案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令重查。
同一件事,同一个城市,三个部门,三种结论。从“涉嫌刑事犯罪”到“没有违法事实”,再到刑事案件——四度反转。
3月19日,长春警方通报,终于立为刑事案件。
但同一天,吕先生跟媒体说,早上7点多,有人自称民警,上门敲门。他没敢开,拿扫把顶着门,对方在门外待了近6个小时。直到下午他报警,才由另一个派出所出警把人劝走。
这不是什么电影情节。这是一个人“依法维权”时,真实遇到的事。
更令人震惊的是后面这些细节:
吕先生说,媒体报道后,他和妻子的手机被“疯狂轰炸”,有自称路虎司机妈妈的人打来的,也有陌生号码。他单位领导、他岳父的老领导,都先后打电话来“做工作”,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和解吧,别闹大了。
他不敢收对方的理赔款,“怕被反告敲诈”。
你想想这个处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结果案子处理期间,他被堵门、被电话轰炸、被各路关系施压。这还是舆论已经关注的情况下。如果没上热搜呢?
人民日报评论这件事时,用词挺克制的,但意思说透了:“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却在反复摇摆中,消耗着执法公信力,更牵动着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
说实话,别车这事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一个事实清晰的案子,在执法环节里被反复“打太极”时,普通人会怎么想?
他们会想:是不是只要有关系,案子就能反转?是不是只要施压到位,黑就能变成白?
更麻烦的是,“说情电话”和“上门堵人”已经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条已经跑通了的链条,有关系的人可以发动单位领导、可以找老领导、可以让人上门“做工作”。链条一旦形成,普通人的合法权益,就真的成了案板上的肉。
这起案件的结局不算太坏。上级机关介入后,刑事复议撤销了错误决定,案件被立为刑事案件。制度还是有纠错能力的。
但问题是,每一次纠错,都需要当事人反复申诉、需要舆论介入、需要上级机关“责令重查”。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心力、这个渠道、这个勇气,坚持维权三个多月。
人民日报还有一句话,我觉得说得很好:“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不会遇到大案要案,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恰恰藏在一次交通事故的公正认定中、一次邻里纠纷的妥善调解中、一次民生诉求的及时回应里。”
别车这事会过去,热度会退。但那些“说情电话”是谁打的?施压的人是谁?为什么派出所的民警会出现在吕先生家门口,堵了6小时?
这些事,不应该就这么翻篇。我觉得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毕竟谁也害怕成为“吕先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