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安平县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整治乱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整治乱罚款。罚款收入异常增长;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同案不同罚;以罚代管等。

(三)整治乱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应联合检查未联合检查;多头检查、变相检查;违反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落实“扫码入企”制度等。

(四)整治乱查封。违反法定程序、期限;超出合理范围额度;变相查封等。

(五)整治行政许可不规范。变相增设许可门槛,违规提高标准;未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不作为慢作为等。

(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规跨区域执法;采取“钓鱼”式执法,变相创设管辖权;下达罚没指标;随意增设电子监控设备等。

(七)整治执法乱作为、不作为。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长期不履职、不监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问题线索提供方式

欢迎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提供问题线索。

1.受理电话:7512100(工作日工作时间)。

2.受理邮箱:anpxsfj@163.com

3.受理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东马路与红旗街交叉口正北129米司法局。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七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线索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三)线索反映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平县司法局

2026年3月18日

来源:安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