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关于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征集重点针对以下七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1.“村霸”类: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群众、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破坏农村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乡霸”类:在乡镇区域内外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干预基层事务、非法控制公共资源,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违法犯罪行为。
3.“沙霸”类:在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非法采砂、暴力争夺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破坏生态环境和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矿霸”类:在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矿、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破坏自然资源管理和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5.“街霸”类: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公共场所或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市霸”类: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以及在商贸市场、集市、旅游景区等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7.“保护伞”类:包庇、纵容上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其提供帮助、逃避打击的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
二、举报须知
1.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规定的恶势力组织犯罪。
2.“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3.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或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图片、录音、转账记录、目击证言等)。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敦促涉案人员主动投案
正告所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争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拒不投案、继续作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绝不姑息。
四、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举报电话:0722-110或0722-3063033
2.信函举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大北街1号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收),邮政编码:441300
3.来访举报: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大北街1号)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2026年3月19日
来源:平安曾都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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