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期,记者再访豫南确山县留庄镇,田间地头一派火热繁忙景象。农户们抢抓农时,整田备肥、筹备稻种。沃野复苏,生机盎然,记者仿佛嗅到萦绕不散的稻米清香,这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留庄大米”独有的味道。
“守护地理标志就是守护特色产业的根与魂。检察监督为守好‘留庄大米’这个特色招牌筑牢了法治屏障。”近日,在河南省确山县检察院召开的“留庄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上,驻马店市人大代表张鸽对该院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成效予以认可。
“留庄大米”产自确山县留庄镇,依托当地独特的盆地小气候、富硒土壤及优质水源,于2020年获批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这既是当地农业产业的“金名片”,更是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
2025年10月,确山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线索,反映县域内多家大米销售商户及散户擅自使用“留庄优质大米”“薄山湖水无污染”“留庄大米馨香甜”等未经核准的标识进行包装销售,或在散装大米摊位直接标注“留庄大米”字样,导致产品来源不清、质量失控,严重损害了“留庄大米”的品牌信誉和消费者权益。确山县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于2025年12月4日立案。
此后,确山县检察院就“留庄大米”地理标志保护案召开联席会议,邀请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商户代表等参加,就整治市场乱象、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充分讨论,就共同促进“留庄大米”产业健康发展达成共识。
其后,确山县检察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管,引导地理标志规范使用。
改变由此开始: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20余家,下架违规包装,查处违法行为;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确山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统筹该县地理标志产品的规划、宣传、管理和保护工作;农业技术专家深入田间,指导标准化种植;试点企业开始探索“一物一码”溯源,让“留庄大米”可以追根溯源。
近日,该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检验整改成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整改措施达到了保护“留庄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目的。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留庄大米”势必会飘散出更加醇厚持久的稻香。(刘立新 王庆茹 经蕊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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