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
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以下简称“三家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一个月,从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
二、选任名额
本次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10名,其中:随机抽选88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22名。
三、选任条件
1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截止2026年4月20日止);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3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4
(四)其他要求: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四、选任程序
(一)确定候选人范围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随机抽选由三家单位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候选人,建立候选人信息库。
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6年4月20日之前通过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https://sc.psy.12348.gov.cn:9443/index.html#/)或扫描手机二维码(见附件)进行报名,逐项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及《个人承诺事项表》打印签字。报名个人或推荐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到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网上报名上传同底照片的不再提供)、上述签字表格原件、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
三家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征求个人意见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三家单位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四)确定拟任人选
达川区司法局将会同达川区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中,除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未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外,原则上采取公证抽选的方式,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五)拟任公示
三家单位将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三家单位将进一步核实,查证属实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六)提请任命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达州市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履职宣誓
任命通过后,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会同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公开就职宣誓仪式。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三里坪街道巴国大道333号)
联系咨询电话:0818-5123998
达州市监督咨询电话:达州市司法局0818-2146173
四川省监督咨询电话:四川省司法厅028—86750096
附件:达川区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报名二维码
来 源: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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