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00元停车费,每平方米2.8元/月的物业费,且必须按年缴纳,我们这些回迁户哪里承担得起?”近日,贵阳市云岩区吾悦广场小区的回迁户们陷入了一场纠纷。原本满怀期待准备回迁新居的业主们,在收房时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房子悄然变成了商品房,随之而来的高额管理费让他们直呼“有房不敢收”。
回迁户质疑:
棚改项目为何悄然变味?
3月18日下午,记者接到市民反映后,第一时间赶到吾悦广场小区进行实地走访。
记者赶到现场时,小区平台上已聚集了上百名业主。
现场,业主们告诉记者,该小区1至8栋为针对原棚户区居民的回迁安置房。然而,当他们前来办理收房手续时,却被告知:小区内并无回迁房一说,所有房屋均按商品房性质处理。
“这完全没有道理。”业主彭先生向记者出示了2020年签订的《房屋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中明确写明,该项目属于“经相关部门批准在云岩区人民大道(云岩段)5号地块进行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此外,彭先生还提供了一份由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将人民大道(云岩段)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05号地块)列入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函》(筑三变函〔2018〕92号)。
“这些文件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这里就是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在收房突然变成商品房,不仅性质变了,连知情权都没了。”彭先生质疑道。
其他业主也表示,此前收到的短信通知上写着“回迁户收房”,如今为何说变就变?
业主们表示,小区户型不合理,客厅面积极小。
收费之痛:
低收入家庭遭遇“市场化”账单
正是由于房屋性质的“被变更”,小区物业在收费标准上全面向商品房看齐:停车费每月500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2.8元,装修保证金5000元,建筑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16元。
物业服务协议写明物业费每平方米2.8元/月,且要求按年缴纳。
“原来的住户大部分是低收入群体。”业主吕女士无奈地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高昂的物业费没法接受。
业主们认为,既然是回迁安置,应享受安置房的政府指导价。“不是我们不交,是实在交不起。”
为此,业主们曾向物业提出建议,希望小区实行“两种管理模式”:9至16栋商品房实行高标准A类服务,1至8栋回迁户则实行保障基本需求的B类服务。但该建议遭到物业拒绝,理由是“小区必须统一管理”。
业主反映,原协议签订的E户型被替换为D户型。
两户门距过近,形成“门对门打架”冲突。
不仅如此,部分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单方面更改户型。“原协议签订的E户型被替换为D户型,导致两户门距过近、形成‘门对门打架’的冲突,且门前空间不足1平方米,连沙发等大型家具都无法正常搬运入户。”有业主告诉记者。
业主们表示,类似问题还有很多,均难以接受。还有业主反映,部分楼栋在加高后,为通过消防验收,竟将烟雾感应喷淋装置直接加装在房屋内部的厨房、客厅等生活区域。业主潘先生质疑道:“这严重影响了装修布局和日后居住,而且装置不能擅自拆除。以后在厨房做饭,油烟一大就可能触发喷水。”
房屋内部装有消防管道和烟雾感应喷淋装置。
第七次协调:
物业让步有限,双方僵局难破
当天下午2点30分,在云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介入下,小区物业与回迁户代表召开了第七次协调会。
针对住户关于房屋性质的强烈质疑,云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解释称,该部分房屋属于“政府统一向房开商购买的商品房”,用以安置被征收人。从官方定义上讲,这是政府回购行为,但房源性质确为商品房。
对此解释,回迁户并不买账:“就算是政府买的,我们也是回迁户的身份。之前为什么不告知?收房当天才说,这不是欺骗是什么?”
在物业费协商环节,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出于统一管理和服务品质的考量,无法采纳“两种标准”的建议。但为了缓和矛盾,物业方提出让步方案:物业管理费从原来的2.8元/平方米降至2.2元/平方米;装修保证金从5000元降至3000元。至于每月500元的停车费,仍在商议中,暂无定论。
对于这一“让步”,回迁户代表当场表示难以接受,协调会最终不欢而散。
会后,记者当场表明身份,拟采访云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双方均以“当天未协商好,建议改天再约”为由,拒绝了采访。
目前,吾悦广场小区回迁户与物业之间的费用纠纷仍在持续。
是按照安置房标准收费,还是按照商品房标准管理?这起纠纷的核心,已不仅仅是物业费差价,而是对如何保护棚改居民合法权益的质问。
此事进展,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天眼问政”栏目将持续关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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