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再跑我放狗了!”
深夜,秋风萧瑟,月亮被乌云遮得严严实实。
我在自家自留地的地头窝棚里猛地跳起来,手里抄起一把铁锨,冲着地里那个黑乎乎的影子吼道。
那影子显然吓坏了,脚下一滑,“扑通”一声摔在了垄沟里。
即便摔倒了,那人怀里依然死死护着什么东西,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那是1970年的深秋。
在那个必须精打细算、甚至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年代,粮食就是命。哪怕是一个地瓜、一颗土豆,那都是从牙缝里省下来的口粮。
我叫李建国,今年二十六,是村里有名的光棍。
因为穷,再加上成分不好(爷爷以前是富农),村里的姑娘都不愿往我这儿瞅。我守着这片自留地,就像守着我最后的尊严。
我气势汹汹地冲过去,手电筒的光柱像把利剑,狠狠刺向那个偷粮贼。
“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偷到我李建国头上来!今天不把你送去大队部,我就……”
我的骂声戛然而止。
手电筒的光圈里,不是我想象中的惯偷二赖子,也不是隔壁村的混混。
而是一个女人。
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甚至连鞋都没穿的女人。
她脸上全是泥污,看不清模样,只有一双惊恐的大眼睛,在强光下显得格外刺眼。她的嘴里还塞着半截没来得及咽下去的生地瓜,连皮带泥,就那么生生往下吞。
她怀里紧紧抱着的,是刚刚从土里刨出来的三个地瓜。
寒风一吹,她那件破得挂不住肉的单衣根本挡不住风,整个人抖得像筛糠一样。
我的铁锨举在半空,怎么也砸不下去了。
那一刻,我没想到,这个在寒夜里因为饥饿而偷食生地瓜的女人,会彻底改变我的一生。
更没想到,两个月后,一辆只有在县里才能见到的绿色吉普车,会因为她,停在我家那破败的院门口。
01.
“吐出来!”
我皱着眉头,把铁锨插在地上,语气虽然还硬着,但声音已经低了八度,“生地瓜吃了烧心,还要不要命了?”
女人似乎被我的吼声吓懵了,或是因为噎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咳……”
她咳得撕心裂肺,瘦弱的肩膀剧烈耸动,仿佛要把肺都咳出来。那半截地瓜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憋得她脸成了猪肝色。
我叹了口气,走过去,在她背上猛拍了两下。
“哇”的一声,她把那口带着泥的地瓜吐了出来,整个人瘫软在垄沟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借着手电光,我这才看清她的惨状。
她的脚上全是血口子,那是被山路上的石头和荆棘划烂的,旧伤叠着新伤,看着都疼。手冻得像红萝卜,指甲缝里全是黑泥,显然是刚才徒手刨土弄的。
“哪的人?”我问。
她不说话,只是拼命往后缩,眼神里全是戒备,像只受惊的野猫。
“哑巴?”我又问。
她还是不说话,只是死死盯着地上的那几个地瓜,喉咙里发出吞咽口水的声响。
那是饿极了的人才有的眼神。那种眼神我看过太多次,那是对活下去的渴望,能把人的尊严烧得一干二净。
“行了,别看了。”
我心里那股火早就灭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莫名的酸楚。
这年头,谁都不容易。要不是走投无路,谁愿意大半夜跑这荒郊野地里偷东西?还是个女人。
我弯下腰,捡起那三个地瓜,在她绝望的眼神中,把地瓜揣进了我的怀里。
她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硬是忍着没掉下来。
“起来。”我踢了踢脚下的土块。
她没动,似乎在等待最后的审判,是送去大队部游街,还是挨一顿打。
“我让你起来!”我故意板起脸,“这大半夜的,地里露水重,你想冻死在这儿,让我背官司?”
她这才战战兢兢地爬起来,腿软得差点又跪下去。
“跟我走。”
我转身往窝棚走去。
走了两步,发现身后没动静。回头一看,她还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怕我吃了你?”我冷哼一声,“我家有热乎的玉米糊糊,你要是不饿,就在这儿吹风吧。”
听到“热乎的玉米糊糊”几个字,她的眼睛猛地亮了一下。
这一次,她没有犹豫,一瘸一拐地跟了上来。
窝棚里很简陋,一张木板床,一个土炉子。
炉子上的铝锅里,还温着我晚饭剩的一半玉米面粥。
我盛了一碗,递给她。
“慢点喝,烫。”
她接过碗,根本顾不上烫,端起来就往嘴里灌。那一刻,她甚至忘记了恐惧,忘记了我是那个抓她的“恶人”。
一碗粥下肚,也就是几口的事。
她舔了舔碗底,意犹未尽地看着我,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人气儿。
“没了。”我把锅底亮给她看,“我自己都没吃饱呢。”
她低下头,似乎有些羞愧,手指不安地绞着衣角。
这时候,借着窝棚里昏暗的煤油灯,我才发现,虽然她脸上脏得像花猫,头发也乱糟糟的,但那骨相却极好。鼻梁挺直,眉眼清秀,不像是咱们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姑。
特别是那双手,虽然冻肿了,但手指修长,虎口处有一层薄薄的茧子,不像是握锄头的,倒像是握笔的。
“你不是本地人。”我肯定地说。
她身子微微一僵,没抬头。
“算了,我不问。”
我从床头扯过一件旧羊皮袄,扔给她,“今晚就在这儿凑合一宿。明天一早,你赶紧走。让人看见我窝棚里藏个女人,我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她抱着那件带着汗味和烟草味的羊皮袄,像抱着什么宝贝。
突然,她抬起头,冲着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没有说话,但我看见一滴眼泪,砸在了满是灰尘的地上。
02.
第二天一早,我是被一阵扫地的声音吵醒的。
睁眼一看,窝棚里竟然大变样。
地上的土扫得干干净净,乱扔的铁锨、锄头被整齐地码放在墙角,连我那双全是泥的胶鞋都被擦得能看出本色了。
那个女人不见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地去摸枕头底下的粮票和几块钱积蓄。
都在。
我松了口气,推开窝棚的门。
深秋的晨雾里,一个瘦弱的身影正在地里忙活。
她在帮我把昨天没收完的地瓜蔓归拢成堆。她干活很卖力,但动作明显不熟练,几次都被藤蔓绊得踉跄。
晨光打在她身上,那件破烂的单衣显得更加单薄。
我心里那块最柔软的地方,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喂!”我喊了一嗓子。
她吓了一跳,连忙停下手里的活,局促地站在那里,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不是让你走吗?”我走过去,语气有些冲。
她咬着嘴唇,指了指地里干完的活,又指了指我,最后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意思是:我干活,换口饭吃。
我看着她那双又红又肿的手,叹了口气。
“先回屋。”
这天起,我的光棍生活结束了。
但我没敢直接把她领回村里的家,毕竟那时候风声紧,来路不明的人是大忌。我就让她白天躲在窝棚里,晚上我也睡在窝棚。
我给她起了个名,叫“阿秀”。
因为问她名字她也不说(或者是真哑巴),我看她收拾东西挺秀气,就随口叫了。
阿秀很勤快。
她似乎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不是个累赘。
我的脏衣服,她抢着洗;破了洞的袜子,她补得密密麻麻却平平整整;就连我那口总是糊锅的破铁锅,都被她刷得锃亮。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村里人多眼杂,地里突然多了个女人,风言风语很快就传开了。
“哎,听说了吗?李建国那小子在地里捡了个媳妇!” “啥媳妇啊,就是个要饭的叫花子!” “我看那女人来路不正,别是个逃跑的地主婆吧?”
那天下午,我正带着阿秀在地里干活,生产队的治保主任王大麻子背着手来了。
王大麻子这人,平日里最爱拿鸡毛当令箭,一双贼眼总是滴溜溜乱转。
“建国啊。”王大麻子皮笑肉不笑地打量着阿秀,“这女的谁啊?有介绍信吗?有户口吗?”
阿秀吓得躲在我身后,死死抓着我的衣角。
我把锄头往地上一顿,挡在她前面:“远房亲戚,家里遭了灾,来投奔我的。咋了?不行啊?”
“亲戚?”王大麻子冷笑一声,露出一口黄牙,“哪门子亲戚?我看是盲流吧!咱们大队可是先进集体,不能收留不明身份的人。要么拿介绍信出来,要么赶紧滚蛋!”
“王主任,做人留一线。”我压着火,“人家姑娘落了难,连口饭都吃不上,你非要逼死人?”
“少废话!”王大麻子指着阿秀,“明天我要是再看见她在咱们村,我就叫民兵连来抓人!到时候连你一块治罪!”
说完,王大麻子背着手,哼着小曲走了。
阿秀浑身颤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她松开我的衣角,转身就要往山里跑。
她不想连累我。
“站住!”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腕。
她的手腕细得像根枯树枝,冰凉刺骨。
“你去哪?这大冷天,山里有狼,你是想喂狼还是想冻死?”
阿秀拼命挣扎,嘴里发出“啊啊”的嘶哑声,泪水把那张刚洗干净没几天的脸又冲花了。
我看着她绝望的样子,脑子一热,一股混不吝的劲头上来了。
“别走了。”
我死死攥着她的手,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跟我回家。咱俩去领证。”
03.
“领证?”
这两个字一出,阿秀愣住了,我也愣住了。
但我很快就坚定了这个念头。
在那个年代,只有成了家属,户口才能落下,人才能名正言顺地留下来。王大麻子再横,也不能拆散合法夫妻。
“阿秀,我不嫌弃你是哑巴,也不嫌弃你来路不明。”
我看着她,认真地说,“我家穷,你也看见了。但我有一把子力气,只要我不死,就有你一口吃的。你要是愿意,咱就去扯证。你要是不愿意……我给你拿点干粮,送你出山。”
阿秀怔怔地看着我。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惊讶,有感激,还有一种我看不太懂的深邃。
过了许久,她突然不再挣扎。
她缓缓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我那满是胡茬的脸,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像擂鼓。
结婚,对于二十六岁的我来说,原本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没想到,就在这片红薯地里,实现了。
没有彩礼,没有酒席,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新衣裳。
我翻箱底找出我娘生前留下的一个银手镯,套在了阿秀的手腕上。手镯有点大,显得她的手腕更细了。
去公社领证那天,办事员看着阿秀那一身补丁摞补丁的衣服,眼神怪异。
“想好了?这是一辈子的事。”办事员问我。
“想好了。”我回答得斩钉截铁。
阿秀不会写字(或者是装作不会),在签字那栏,她按了一个红红的手印。
看着那张印着红章的结婚证,我心里突然踏实了。
从今天起,她就是我媳妇了。
王大麻子得知消息后,气得跳脚,但也无可奈何。合法夫妻,受法律保护,他再怎么找茬也得掂量掂量。
婚后的日子,虽然清苦,却是我这辈子最温馨的时光。
阿秀很聪明,虽然不说话,但她似乎懂很多东西。
她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以前我那个像狗窝一样的家,现在窗明几净。她在院子里开了一小块菜地,种上了葱蒜。
最让我惊讶的是,她竟然会用草药。
有一次我干活扭了腰,疼得下不了炕。阿秀去山上采了几种我不认识的草,捣碎了给我敷上,没过两天,腰竟然真的好了。
而且,我发现她并不是真的哑巴。
那是结婚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我给她打热水洗脚。
水温有点高,她烫得缩了一下脚,下意识地轻轻喊了一声:“烫。”
虽然声音很小,很沙哑,但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猛地抬头看她。
她慌乱地捂住嘴,眼神里全是惊恐,像是泄露了什么天大的秘密。
我把毛巾拧干,给她擦脚,装作没听见,继续说着白天的趣事。
“今天生产队分了鱼,明天给你炖鱼汤喝。”
我看也不看她,自顾自地说。
慢慢地,她放下了手,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了下来。
那天晚上,我搂着她睡觉。她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
我不知道她以前经历过什么,为什么要把自己变成哑巴,为什么要逃难。
但我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只要她不说,我就不问。我要护她周全。
04.
日子如果能一直这么过下去,该多好。
阿秀的身体在我的调养下,慢慢好转了。脸上有了血色,人也稍微胖了一点点。
洗干净脸、梳好头发的阿秀,真好看。
她不像村里的女人那么黑红粗糙,她的皮肤很白,虽然眼角有了细纹,但那种书卷气是怎么也遮不住的。
有时候我看她坐在窗前缝衣服,阳光洒在她侧脸上,我都看得发呆。
村里的闲话又变了风向。
“李建国真是走了狗屎运,捡了个这么俊的媳妇!” “你看那女的,走路那架势,不像咱们乡下人,倒像是城里的大小姐。”
这种话传到我耳朵里,我只是嘿嘿一笑。
但我能感觉到,阿秀越来越不安。
她很少出门,只要有生人来家里,她就躲进里屋。每次听到村口有汽车的声音(虽然极少),她都会浑身僵硬,脸色煞白。
我知道,她在怕。
但我没想到,她怕的东西,竟然来头这么大。
那是腊月二十三,小年。
一大早,我就起来杀鸡。这是我养了一年的老母鸡,本来打算留着下蛋的,但阿秀最近总干呕,我想给她补补身子。
阿秀在灶台前烧火,火光映着她的脸,红扑扑的。
“建国,”她突然开口了。
这两个月来,她说话越来越多了,虽然还是少言寡语,但在家里已经能正常交流。
“哎!”我应着,手起刀落。
“要是……要是有一天我走了……”她声音很轻,带着一丝颤抖。
我手里的刀差点切到手。
“瞎说啥呢!”我扔下刀,走进厨房,蹲在她身边,“这儿就是你家,你往哪走?除非我死了,否则谁也别想把你带走。”
阿秀看着我,眼泪突然就下来了。
她伸出手,摸着我的脸:“建国,你是个好人。遇上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大过节的,哭啥。”
我笨拙地给她擦眼泪,“是不是想家了?等以后政策好了,我有钱了,我陪你回娘家看看。”
阿秀摇摇头,把头埋进我的膝盖里,哭得无声无息。
我以为她只是多愁善感。
我以为只要我守着门口,就能挡住外面的风雨。
直到那天下午。
天阴沉沉的,飘起了零星的小雪。
我们刚吃完饭,正准备贴窗花。
突然,一阵低沉的轰鸣声打破了村庄的宁静。
这声音不像拖拉机那么吵,也不像大卡车那么笨重。它浑厚、有力,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阿秀手里的红纸“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没有一丝血色。全身都在剧烈地颤抖,连牙齿都在打颤。
“阿秀,咋了?”我吓坏了,伸手去扶她。
她的手冰得像死人。
“来了……他们来了……”她喃喃自语,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谁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问清楚,那轰鸣声已经停在了我家门口。
紧接着,是一阵沉稳有力的脚步声。
和王大麻子那种虚张声势的脚步声完全不同。
我猛地推开门,冲了出去。
05.
我家门口,停着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
那是北京吉普212。
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山村,这种车只存在于传说中,或者县里大干部的视察中。
墨绿色的车身在雪地里显得格外扎眼,车头上虽然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雪,但依然掩盖不住那种冰冷的威慑力。
不少村民已经围在远处,指指点点,没人敢靠近。
车门开了。
先下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司机,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工装,寸头,腰杆笔直,眼神锐利。他迅速跑到后座,拉开了车门。
一只锃亮的黑皮鞋踏在了雪地上。
紧接着,一个穿着灰色中山装的中年男人走了下来。
这男人大概五十岁上下,头发已经花白,梳得一丝不苟。他虽然穿着便装,没有戴任何徽章,但那股子气场,却比我见过的公社书记、甚至县长还要强上一百倍。
他站在那里,就像一座山。
他的目光扫过我那破败的院墙,扫过我身上打着补丁的棉袄,最后,定格在了我身后那个正扶着门框、摇摇欲坠的身影上。
那一刻,中年男人的眼神变了。
那种威严、冷峻瞬间崩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度的激动、心疼,甚至还有一丝不敢置信。
我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挡在了门口。
“你们找谁?”我硬着头皮问,声音虽然在发抖,但步子没退。
中年男人根本没有看我。
他颤颤巍巍地向前走了一步,嘴唇哆嗦着,向着我身后的方向伸出了手。
“小雅……”
他的声音沙哑,带着浓重的鼻音,“爸爸……来晚了。”
轰——
我脑子里像是有个炸雷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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