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翎羽
编辑|刘鹏
3月23日,据界面新闻报道称,大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影石创新(688775.SH),涉及6项专利权属纠纷,主张相关专利系前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与其在大疆任职期间的工作任务密切相关。法院已正式立案。
界面新闻报道称,大疆指控影石创新申请的涉案专利主要集中在无人机飞行控制、结构设计、影像处理等关键技术领域。
其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在涉及无人机飞行控制和结构设计的两件专利中,影石创新在中国的申请文本里将部分发明人记载为“请求不公布姓名”。但在对应的国际专利申请中,却列明了所有发明人的真实姓名,而选择不公布姓名的人员正是大疆前核心研发人员,在职期间深度参与了大疆无人机重点项目的技术开发,掌握了核心技术体系。
针对此事,截至发稿影石未给予回应。同时,截至发稿影石也未进行公告披露,目前其股价为185.43元,日内跌幅达4.75%。
在过去半年内,大疆和影石的“商战”是中国硬件行业中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影石以全景相机起家,2025年7月,影石创新宣布进军消费级无人机市场,推出影翎系列产品。三天后,大疆发布全景相机新品,双方业务开始正面交叉。
此后,影石公开指控大疆向共同供应商施压,要求在两家公司之间"二选一",导致影翎无人机生产受阻,部分合作商因此解约。大疆方面未就此作出公开回应。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马博静顾问在专利领域经验丰富,她告诉腾讯新闻《一线》,从目前可获得的信息看,大疆起诉的原因是,得知核心研发人员离职后加入了影石,从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公开文本中看到了他们的名字列在了发明人一栏。
这种情况下,根据专利法第六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文本公开的内容即技术证据。申请日(如有优先权日是否从优先权日起算要看优先权文本)在上述核心研发人员离职一年内。
她表示,从过往经典判例来看,最高院在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职责、权限,能够接触、控制、获取的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信息等。
二是涉案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其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目的和技术效果、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等。
三是原单位是否开展了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研发活动,或者是否对有关技术具有合法的来源。
四是权利人、发明人能否对涉案专利的研发过程或者技术来源作出合理的解释,相关因素包括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复杂程度,需要的研发投入,以及权利人、发明人是否具有相应的知识、经验、技能或物质技术条件,是否有证据证明其开展了有关研发活动等。
她表示,双方都是知名企业,产品技术领域高度重合,本案又涉及前沿专利、职务成果界定,后续案件走向依赖双方对研发过程的举证,变数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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